本报北京9月16日电(记者董伟)日前,卫生部发布《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社会关注多时的医师多点执业问题给出了规范性要求。《通知》明确规定,医师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从事诊疗活动即为多点执业,多点执业不包括医师外出会诊。
由于涉及医师执业管理和人事管理制度的重大调整,医师多点执业行为一直是卫生行政管理的一道难题。卫生部医政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规范管理医师多点执业行为,有利于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有利于患者就近就医。
《通知》指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政府指令。医师执行卫生支农、支援社区和急救中心(站)、医疗机构对口支援等政府指令任务,只需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第二类是医疗合作。多个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横向或纵向医疗合作的,相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经《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机关审核,并向其备案。卫生部医政司相关负责人强调,门诊部和诊所的医师暂不允许以医疗合作名义进行多点执业。第三类是主动受聘。医师受聘在两个以上医疗机构执业的,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的执业地点。
外出会诊为什么不属于多点执业?该负责人解释说,医师多点执业要按照规定定时、定期进行,而医师外出会诊是应医疗机构邀请对特定病例进行诊疗的行为,具有随机性和临时性。对医师外出会诊行为,要按照《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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