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9月19日电(记者孔博)广东高院日前任命了6名廉政监察员进驻审判执行工作第一线,希望借此加强这些重点岗位和环节的反腐败工作。
据广东高院介绍,广东高院机关的廉政监察员工作共有3种模式:一是由2个司法巡查组分别对4个刑事审判庭、4个民事审判庭实施廉政监察;二是选任6名正处级干部分别担任执行、立案、行政、审监等部门的专职廉政监察员,同时兼任部门党支部副书记;三是在其他部门设立兼职廉政监察员。
此次任命的龙丽霞等6人皆为资深法官,全省各级法院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今年年底前配齐专、兼职廉政监察员。
广东高院院长郑鄂表示,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是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总结分析法院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经验教训基础上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治司法腐败,有利于发挥内部监督体系的实际效能,有利于强化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反腐败工作。
郑鄂表示,将廉政监察员设在审判执行等重点部门的第一线,能够及时发现审判执行流程运行中存在的容易发生腐败的漏洞和腐败风险点,形成更加有效的震慑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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