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大教授起草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建议稿
本报讯(记者谌达军 李佳)我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建议稿)18日开始征求意见。“动物受保护,人类也受益。”昨日,这个建议稿的起草人之一、武汉大学法学院蔡守秋教授,向记者介绍了这部法律的直接间接“受益方”。
蔡守秋负责建议稿的第一章,即总则,主要是总的方针政策和原则。他介绍,起草这部法律是民间发起的,由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牵头,国内外2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与国外重要动物保护组织进行了交流。
蔡守秋说,目前,我国涉及动物保护的法律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主要针对稀有品种或有重大经济价值的动物。他们起草这部法律是为让更多“普通”动物也能得到保护。
有趣保护:
动物法也有“防卫过当”
他介绍,只要看到动物被虐待或受到侵害,所有的发现者都有权代表动物行使权利。在英美等国,“发现者”甚至可以代表动物当原告,也可请律师为动物辩护,受害的动物还会带伤出庭作证。
人不能虐待动物,但动物也不能侵犯人。“比如一只狗有可能伤害你,你可以采取回避的态度;若回避不了,也可以驱赶;若不奏效,也可威胁狗;若狗仍要咬人,也可还击,必要时也可以打死它。”但他也介绍,要注意“防卫过当”。
“可以绕开避开的情况下,却上前追打,有可能涉嫌‘防卫过当’。”他说。
有益保护:
保证大家的消费健康
“我们起草《动物保护法》保护动物,同时也是维护人的权益。”蔡守秋强调,“动物福利”不可回避,世界上10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动物福利”相关法律条款,包括各种动物从生到死应拥有的最基本权利。
供食用的猪、牛等农场动物,《动物保护法》强调要保证在饲养、运输、宰杀过程中尽量减少痛苦。
蔡守秋说,很多国外消费者购买和食用猪肉、牛肉之前,一定要看贴在外包装上的屠宰方式等信息,不符合福利要求的,他们会拒接购买;我国很多此类出口商品,因此吃亏。
他说,这个法律同时维护大家的多项利益:饲养和屠宰卫生,保证大家的消费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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