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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争财产对持公堂反目案件多发 赢官司失亲情

2009年09月21日16:51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报章上报道不少子女争夺遗产案件新闻。兄弟姐妹搞到反目成仇,势如水火。无论遗产数额大小,就是各不相让,没有妥协余地。结果只好诉诸法律,对簿公堂。公堂判决定夺,赢了官司,失去亲情。没有赢家,只有两败俱伤。
落得无可补救的结局,造成无可弥补的裂痕,同胞从此老死不相往来。本是同根生,难道钱财比亲情更重要?子女真的没有想过这样做会让人留下笑柄和话柄?让先人死不瞑目,丢尽祖宗颜脸!骨肉亲情何在?

  这些人所以要公堂相见,不外是父母没有立下遗嘱, 不满死者偏心,遗产分配不均,或是怀疑有人欺诈,在遗嘱做了手脚占便宜……

  虽然人人皆知钱财乃是身外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偏偏儿女们就是为争夺实际上不属自己,不是自己赚取回来的财产,拼个你死我活!

  有人说,人生的悲哀是人还没死,就已经把钱花到清光,以及人死了还留下大把舍不得花的钱让后人在公堂争执。

  人在天堂,钱在银行!有人活着时一毛不拔,舍不得用钱,遗留大把财产。这往往就是争端的导火线。死者带给后人不是祖荫,而是灾害。辛劳营造的家被摧毁,应是死者始料不及的。

  清朝大臣林则徐曾写下一副对联:“子孙若如我,留钱做什么?贤而多财,则损其志;子孙不如我,留钱做什么?愚而多财,益增其过。”表达他对钱财的想法。他不想让后代坐享其成,要他们自立自强,自己去挣钱。故他强调教育,数代后人皆有所成,显亲扬名。

  一位学问渊博的富商说:“人不可能永远拥有财富。但当他拥有时,就有使用权。一旦离世,使用权亦告终止。因此,在世间坐拥财富的人,要懂得使用,善加使用,多做惠泽人类社会的事情。”

  西谚说:“一个人的真正财富,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对其同伴及朋友们所做的好事。当他死去,人们不会说他遗留下多少财产,却会问他生前做过多少好事?”

  所以,若钱财不幸变成遗产,子孙上演“人在天堂,子女在公堂”的家庭大悲剧,那才是真正的悲哀。(摘自新加坡《联合早报》;作者:幼吾)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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