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9月22日讯 记者周小苑报道:在今天上午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和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共同回顾了新中国60年法治建设的成就,并对未来中国法治建设的进行了展望。
法治建设是一个国家法律制度成熟的标志。从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诞生,到现在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形成,经历60年风雨历程,中国成功开创了一条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道路。如今,法治观念在中国日渐深入人心。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中国正阔步前进。
中国特色法律体系明年形成
信春鹰表示,到2010年,中国将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为完成这一目标,今年立法重点是抓紧制定和修改在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法律,完成法律清理工作。
立法是法治建设的前提。截至2009年8月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共制定了现行有效的法律229件,涵盖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等7个法律部门。
信春鹰表示,以宪法为核心,以法律为主干,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在内,由7个法律部门、3个层次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形成,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基本做到有法可依,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明确建设法治政府目标
2004年3月,中国政府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提出要通过10年左右坚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袁曙宏说,自《纲要》发布以来,国务院2004年主要抓了行政许可法的实施,2005年主要抓了行政执法责任制,2006年主要抓了行政复议工作,2007年主要抓了基层政府的依法行政,2008年发布了《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通过这一系列的重大举措,各级行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立法的质量进一步提高,在政府立法的理念上,更加体现以人为本;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进一步健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惩治了“乱执法”、“不执法”、侵害老百姓权益的执法行为;行政机关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的成效比较明显;进一步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行政的体制进一步完善。
行政复议法10年受百姓欢迎
据袁曙宏介绍,行政复议法实施10年以来每年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约8万件,其中,行政机关直接纠正违法和不当的行政行为、撤销违法行政行为占到14.67%。同时由于老百姓提起了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发现做错了,主动改正,或者和解、调解的又占了18.92%,两个加起来是33.59%,这样化解了许多矛盾和纠纷。
“虽然现在看纠正行政机关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只有30%多,这个比例已经很高了,实际上大量的违法行政行为、不当行政行为被消灭、遏制在萌芽状态。”袁曙宏强调,行政复议法实施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行政机关行政复议的意识不是很强,行政复议的体制、机制、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有些行政复议的案件质量不是很高,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的总体数量偏少。
立法重点关注民生
信春鹰说,民生立法是当下人大和人大常委会立法的一个重点。近几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义务教育法,大家都很关注这个。义务教育法的修改中最重要的就是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就是由公共财政来保障义务教育的经费;也修改了妇女权益保障法,这里面很重要的是把男女平等作为国家的基本国策写入了法律。
信春鹰透露,精神卫生法在我国今年的立法计划里面。精神卫生法属于社会法,与其他民生立法相比,它是属于大的范畴。精神卫生法的核心内容是社会和政府如何救助、协助和干预精神卫生领域的问题,实际上是为有精神疾患的人提供更多的社会帮助和社会援助。8月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精神卫生法没有提起审议,这并不意味着立法遇到困难,只是因为工作安排的问题,我们会继续审议这部法律。
立法应对气候变化
8月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信春鹰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发布决议,表现了我国对于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的高度重视。
信春鹰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这方面的工作可以分为4个方面:第一,批准相关的国际公约;第二,制定相关的法律。现在我们的法律体系中有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一大批法律,都是和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第三,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纲要;第四,通过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决议。
信春鹰说,气候变化问题表面上看起来是个环境问题,实际上也是一个发展问题,对于气候变化这样的问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置之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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