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驾车 新民图表制图 贺信 |
酒后驾车出现“找出租车司机闯关”新动向——
“交换驾车”逃避交警检查
本报讯(记者 张欣平 通讯员 郑经东)由公安部统一部署的全国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动至今已一个多月,许多驾驶人遵守法律,自觉做到“酒后不驾车”。但近日获悉,有个别对法律心存侥幸的酒后驾驶人,竟然钻起空子,想出了“交换驾车”的花样,企图逃避交警检查和法律制裁。
所谓“交换换车”,就是社会车辆驾驶员酗酒后,扬招出租车支付相等车费,与出租车驾驶员互相交换车辆,让出租车驾驶员驾驶社会车辆,经过饭店附近的交警检查后,再换回车辆(目前一般情况下,交警不会对出租车实施检查)。
日前,某出租车公司新驾驶员小刘,营运至阳曲路美食街,一位满嘴酒气的中年男子扬招后,向小刘提出了交换驾驶的要求,并答应转弯过路口后,给他30元钱。缺乏法治意识和规范营运意识的小刘,被眼前“来钱快”的方法所迷惑,答应了中年男子的要求。当小刘驾驶中年男子的车辆经过路口时,果然被设卡检查的交警拦下,小刘虽然没事,可他看见自己的出租车摇摇晃晃地从身边驶过,却惊出一身冷汗。
这种“交换驾车”的情况虽然只是个别现象,但是危害性不可低估,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在给出租车营运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同时,更多地使驾驶员蒙受经济损失,甚至危及生命安全。将营运车辆交给没有营运资质的人驾驶,出租车驾驶员至少要承担三个方面的风险——
违反客运条例,被查实后最高罚款5000元;
一旦发生事故,出租车驾驶员是第一责任人,要承担交通违法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遇到图谋不轨的人,极可能会发生营运车辆被抢劫事件。
针对集中整治酒后驾车中出现的“交换驾驶”这一新情况,巴士舒乐出租车公司对“交换驾驶”的情况提出了处置方法——
出租车驾驶员遇到社会车辆驾驶员提出“交换驾车”的要求时,可以采取“代行驾驶”的办法,即选择适当的地方,将自己的出租车停妥后,驾驶酗酒乘客的车辆将他送到目的地,然后,再回来驾驶自己的车辆。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