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布鲁塞尔9月23日电(记者张碧弘)欧盟委员会23日出台一项立法草案,旨在设立泛欧金融监管体系,从宏观微观两个层面上“大大强化”对欧洲金融行业的监管,避免危机重演。
欧盟委员会在一份新闻公报中说,按照该立法草案,欧盟将在宏观层面上设立“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负责侦测整个欧盟金融系统可能面临的威胁,以便及早发出预警信号并提出应对措施。
该理事会将由欧洲中央银行行长牵头,成员包括欧盟成员国央行行长、欧盟监管部门负责人以及成员国监管部门负责人。
在微观层面上,欧盟将设立“欧洲金融监管体系”,加强欧盟现有的三个专门监管委员会的职能,协调各成员国的监管标准。该体系由成员国监管部门代表和欧盟三个监管部门代表组成,分别负责银行业、保险业和证券业的监管协调,弥合成员国监管部门间的分歧。
新闻公报援引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的话说,金融市场不仅属于某个国家,也属于欧盟和整个世界,因此监管也必须在欧盟和世界层面进行,而欧盟这个新的监管体系将激发出一个全球性体系。巴罗佐表示,欧盟将于本周在美国匹兹堡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金融峰会上努力推动建立全球金融监管体系。
欧盟负责经济和货币事务的委员华金阿尔穆尼亚在新闻公报中说,“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的设立只是第一步,真正解决金融体系中存在的不平衡和缺陷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这项立法草案基本采纳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前总裁雅克德拉罗西埃牵头的专家小组于今年2月提出的建议,此改革框架已在今年6月份的欧盟峰会上获得通过。欧盟委员会将把草案提交给成员国部长理事会和欧洲议会审议。欧盟委员会希望此草案能在2010年得以实施。
包括英国在内的部分成员国担心泛欧金融监管体系会削弱本国对金融业的控制权,因此有舆论认为,该立法草案的通过不会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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