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商家“假降价”被查处
市民谨防价格欺诈十大陷阱
本报讯(记者马振华通讯员张水清王丽华)昨天,市物价局曝光一批商场超市价格欺诈行为,其中多数商家“虚构原价,谎称降价”。
市物价局召集武广、世贸、中商等商家,明确进一步加强价格监管规范商业企业价格行为。
国庆中秋将至,市物价局提醒市民在购物时谨防10种价格欺诈陷阱。
虚假标价。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内容与实际不符。
两套价格。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一交易场所同时使用两种标价签或者价目表,以低价招徕顾客并以高价进行结算。
模糊标价。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标价,诱导交易。
虚夸标价。标示的市场最低价、出厂价、批发价、特价、极品价等价格标示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
虚假折价。降价销售所标示的折扣商品或者服务,其折扣幅度与实际不符。
模糊赠售。采取价外馈赠方式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不如实标示馈赠物品的品名、数量或者馈赠物品为假劣商品。
隐蔽价格附加条件。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带有价格附加条件时,不标示或者含糊标示附加条件。
虚构原价。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扣,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
不履行价格承诺。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
质量与价格、数量与价格不符。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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