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香山 通讯员林俊杰) 9月23日上午,韶关钢铁集团向广东省检察院赠送了“国资卫士”锦旗,感谢省检察院在查办韶钢集团原董事长曾德新受贿案中,为韶钢追回了滞留在境外的2.75亿元款项。
韶关钢铁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余子权代表韶钢集团向省检察院赠送锦旗。广东省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代表省检察院接受锦旗,并与韶钢集团班子成员举行座谈会。郑红表示,检察机关将按照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部署要求,从维护大局出发,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依法办案,促进企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同时,广东省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时将继续落实“一案一评估、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工作机制,认真总结经验,积极与企业合作,共同研究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党政廉政建设,弥补漏洞,帮助企业建立更有效的反腐倡廉机制。
据了解,今年1月13日,韶钢集团原董事长曾德新因涉嫌受贿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2004年6月,曾德新在未经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同意借款给香港某公司使用,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外汇监管规定。在韶钢集团与该公司合作期间,曾德新严重不负责任,致使集团合作利润连本带利2.75亿元未能收回,给集团带来了严重后果。后广东省检察院反贪局在办案过程中成功将滞留在境外的该笔款项追回,确保了国有资产不流失。
我来说两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