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廉洁过节
来源:
天津网-天津日报
2009年09月30日08:24
本报讯 和平区纪委日前下发通知,对领导干部在国庆、中秋节假日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提出要求。
通知要求,节日期间严禁领导干部用公款请客,不准组织及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旅游,不得接受下属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下属人员外出旅游;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禁止节日期间突击滥发钱物;不准公车私用或借用下属单位及个人的小汽车供自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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