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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尚未谈妥民房已被拆 屋主无家可归(图)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09年10月09日02:37
屋主早上回家发现房子竟然变成了一堆废墟。 新快报记者 吴笋林/摄

  补偿尚未谈妥 民房一夜被拆  

  事发天河区五山,警方已介入调查

  新快报讯 (记者 陈海生 见习记者 吴笋林 实习生 张恩杰)拆迁补偿尚未谈妥,一夜之间住了几十年的房子却被拆迁方悄悄拆除!昨晨6时许,家住天河区五山某小区的吴女士突然发现自己无家可归,当即报警求助。据拆迁方回应称,他们是在依据法律和相关条例,并与被拆迁方签订了拆迁协议的前提下施工的。

  屋主:未经同意就拆房

  昨日16时许,吴女士姐妹俩站在被推翻房屋的废墟旁,一脸茫然。在她们不远处厚厚的灰土上,躺着一台被砸扭曲的半新洗衣机。“家里的电视、空调、冰箱,还有我衣服和证件,全被埋在里边了。”据吴女士称,前晚拆迁队的挖掘机就在她家旁边作业,轰隆隆的声音震得房屋发颤。担心出危险,她们一家6口人到朋友家去凑合了一夜。昨天早晨6时许她回来时,却意外地发现他们家三代人住了30多年的两栋房子,竟然变成了一堆废墟。

  据吴女士介绍,他们一家人所居住的五山新村西三排6号、6号之一两栋房屋属于自建房,是她爷爷和父辈共同生活时所建,未取得房产证。之后在吴女士的大伯、二伯等父辈的操持下,他们又进行过加盖。吴女士的爷爷去世后,吴女士父辈的兄弟姐妹之间还发生过继承纠纷。后法院判决两栋房屋中只有其中一栋首层有产权,由吴女士的大伯、二伯、姑妈等5个民事主体共同享有。

  吴女士称,自从有开放商买了这块地要开发后,享有房屋的继承权的5人当中已有两人和开发商签订协议,而其他人则因未谈妥补偿而没有签协议。“现在他们没经过我们同意就强拆了我的房子,这种行为涉嫌违法。”吴女士说,房子没有了他们可能会选择收容站暂住。

  施工方:“代表”已签字

  吴女士称,这一带在三年前就陆续开始了拆迁,负责拆迁的是正乾公司。施工方的负责任人胡先生称,拆除房屋的事从2006年就已经与吴家人商讨,但大家一直因价钱问题没有谈妥。随后他向记者出示了两份据说有“屋主”当事人签字的“具结书”,他们认为,房屋的“代表人”已经与其签字,他们的行为不存在“无理拆除”。

  目前,有关部门已经介入协调此事。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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