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拖粮三次暂停投标一年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陆璟 通讯员 史剑) 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为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及建筑施工企业工资支付行为,预防和妥善解决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市建委制定了《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及工人工资支付管理的通知》,拟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通知规定,支付给工人的工资无论采取月固定工资形式计算或按工作量计算,都必须按月发放,违规单位最高将罚暂停投标资格1年。
通知规定,劳务分包企业与工人的劳动合同中必须明确每月工资数额及支付具体时间。工资可采取月固定工资形式计算或按工作量计算,但无论采取何种计算形式,工资都应按月发放,直接支付给每个工人。
通知规定,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欠薪的建设单位,通报批评,并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查实恶意拖欠工资的,除给予记录不良行为并通报批评外,一年内两次拖欠工资的,暂停投标资格1个月;一年内三次及以上拖欠工资的,暂停投标资格1年。个别组织策划煽动群众借讨薪闹事的人员,也将通报批评,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