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职业打假人年收入超20万 生存空间相当有限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09日13:11
提起“职业打假人”,人们会想到十多年前的王海,他以购买假冒索尼耳机索赔200元出了名。如今又有一批“职业打假人”,在武汉活跃起来,不过他们出手打假的目标,主要不是假冒伪劣商品,而是商家的虚假广告宣传。
来自武汉工商局的统计,今年前9月,“职业打假人”在全市“12315”投诉187笔,投诉案件索赔金额总和超过200万元。
职业打假人究竟是如何在打假,高额索赔能否兑现?记者与工商执法部门连日来展开跟踪调查。
紧盯“绿色”、“低糖”
打虚假广告形成套路
武昌区工商分局12315指挥中心主任余富介绍,两年前,被央视报道之后,武汉职业打假人士黄志宏直接出面减少了,更多是他的朋友和带出来的“徒弟”。
例如,“80后”雷某今年单在武昌区就申诉、举报了49件涉嫌案件。“若从案件数量上来看,都快赶上分局的办案能手了。其实不光是武昌区,他们在各个城区不断投诉。”
只要看到广告,职业打假人就不会轻易放过,商场内的广告、公共汽车的车身广告,都成了他要寻找的猎物。在司空见惯的广告中,他们只需看一眼,就能看出这些广告的问题。
入行不久的职业打假人徐某对记者称,“你看这一盒中秋月饼,广告宣称低糖,但是实际并未标注糖的含量;还有这个杯子,包装上宣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其实该厂家只有吸管获得驰名商标,驰名商标的头衔用在杯子上属于超范围使用;还有这个洪湖鱼,包装上宣传绿色、无污染,其实厂家没有获得有机认证,不能宣传天然、绿色等……”“这都是老师傅教出来的套路。”徐某称,街上成千上万的广告怎么可能一一看完,逛商场时就盯着这些字样去看去找,看了以后偷拍,购买保存记录,然后就去投诉、索赔。
职业打假人往往针对的都是大企业,一些中小品牌根本不去惹。有些小企业管理不规范,去投诉他们,他们根本不在乎,往往得不偿失。
71元鞋垫索赔1000元
打假高手可年入20万
只要找到广告漏洞,就等于找到挣钱的机会。“打假不是学雷锋,就是要让商家付出代价。”徐某毫不避讳地说。
余富介绍,职业打假人的投诉,每笔都有赔偿要求,原来是消法规定提出“退一赔一”,现在多针对《食品安全法》要求“退一赔十”,还有不少提出千元左右的精神损失费。
9月4日,武昌12315指挥中心接到雷某投诉:一品牌鞋垫上标称“纯天然鞋垫”、“绿色健康,激活足底穴位促进血液循环”、“长期使用具有防足疾和保健功能”,广告不实,他已购买了71.2元的鞋垫,请工商部门查处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投诉人,除了要求退一赔一外,还要赔偿差旅费、精神损失费1000元。
司门口工商所分管消费维权的张副所长介绍,这个投诉已追查过了,是雷某在去年买的。当工商所正准备进一步调查时,雷某又发来短信说已经与商家私下协商解决了。
记者几经辗转联系上该品牌的武汉代理商张颖。她对记者称,实际上今年这种鞋垫已经整改了,没有再使用这样的广告语,厂家也授权她全权协调雷某的投诉,“他要几多就给几多,有什么办法呢。”张颖向记者提供一份收据显示,已支付给雷某1000元。“在职业打假人的投诉中,除了超市销售的日用百货外,更多是家电产品、金银珠宝首饰等,索赔金额更大。”余富说,据他掌握的情况,武汉有几个职业打假人,遇到打假高峰时,保守估计可年入20万元以上。
只要一进场就被盯梢
职业打假生存空间有限
目前职业打假人从最初的单枪匹马,也进入公司化操作阶段,并且创办了相关网站,一面搜集市民的投诉搜集线索,同时也给打假提供网络媒体平台支持。
这些职业打假人的经历,给人一种印象,钱来得很容易。徐某对记者说,其实挣这个钱蛮辛苦。除了面临赔钱的风险,还要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在不少超市、卖场,一些职业打假人已经被挂号,只要一进场,就会有不少超市工作人员全程盯防。
9月28日,在中南路一家大型超市负责售后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就已经被职业打假人投诉4回了。现在对一些常来投诉的人都进行登记,要是来正常消费的欢迎,要是来搞事的,那只能对不起。”
此外,职业打假人的投诉还常常面临“飞单”。今年7-8月,雷某在几家超市多次购买“公牛”牌转换器,并举报厂家在外包装上使用了“最大限度”这个绝对化用语,然后再连续投诉。但武昌区工商部门根据厂家提供的材料,对这些投诉都不予立案。
只要存在虚假广告,就会有职业打假人生存空间。只不过,空间在逐渐缩小。
将规范职业打假人索赔行为
近日,武昌区工商分局向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布双向消费提醒,维权索赔拒绝“私了”行为,消费投诉应依法维权,商家赔偿应走正规渠道。
武昌区工商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客观上,职业打假人增加了企业违规经营的成本,对假冒伪劣有一定扼制作用,不过职业打假人知假买假不等同普通消费行为。
根据目前接到多起投诉来看,“职业打假者”在购买假货之后,通常优先会选择向商家提出“私了”的方式,提出高于所购假货价格几倍的索赔金额。而不少经营者为了避免麻烦,往往答应打假者索赔要求。据统计,武昌区接到此类纠纷的一多半均以经营者妥协“私了”而了结。
武昌工商分局已经在全市率先通告各工商所,重视职业打假人现象,应加强行政指导服务,对“职业打假者”进行积极引导和帮助。此外,加强基层工商部门执法检查,减少企业违法行为的发生。“职业打假者”的申诉举报主要包括两种诉求:一是对经营者违反行为进行查处;二是对其购买的假货实行“退一赔一”。为此,工商部门应严格按程序处理。
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和商家,向工商部门投诉后,双方应该按照法定规范进行处理,索赔过程中拒绝“私了”行为,避免滋生不良现象。
链接
王海打假
1995年3月,王海在北京第一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尝试购假索赔,但受挫(8个月后获赔)。
10月,王海再次进京尝试购假索赔,一周之内获赔8000元。
11月,在中国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社会上开始了对“王海现象”的讨论。
12月,王海成为第一位中国保护消费者基金会设立的“消费者打假奖”(奖金5000元)的获得者。
1996年12月,合作注册成立北京大海商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1998年6月,美国总统克林顿访华,称王海为“中国消费者的保护者”。
2002年至今,尽管争议不断,王海仍活跃在打假一线。
职业打假何以再度兴起
——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
对于职业打假人再次成为热门的现象,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应该鼓励消费者“自力救济”,监管部门努力填补监管漏洞。
乔新生教授称,职业打假人是利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规定,通过购买假冒伪劣商品获得报酬。这种行为所付出的成本和获得的利益往往不对称,成功率很低。如果行政部门采取行政手段干涉这种行为,这是“杀鸡用牛刀”。职业打假人的“知假买假”行为是否合法,目前在学术界还没有定论。在这个时候,行政机关应当慎重介入。
如果是公司雇佣他人知假买假,这其实是拉帮结伙,属于集团化性质。这种以谋取利益为最终目的的行为,偏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但是,如果是消费者个人因为上当受骗,一时气不过,知假买假后,投诉商家获得索赔,这样不仅能为广大消费者出口气,也为自己挽回了损失,这样何乐而不为呢?
乔新生说,在当前商品交易市场比较混乱的情况下,应该鼓励消费者“自力救济”,让违法企业像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在实际操作中,很少看到虚假宣传的企业受到严厉的处罚。也就是说,虚假宣传给这些企业带来的收益远远超过了他们面临的风险。对这个问题来说,法律本身并没有空白,但是执行层面的确存在着漏洞。很显然,正是这样的漏洞给了职业打假人赚钱的机会。(楚天都市报)(记者张乐克通讯员陆红林) (来源:荆楚网)
上网从搜狗开始
今日热点
温家宝总理在记者会上表示,现在改革到了攻坚阶段…[详细]
汪成荣面临的奖金被收回再分配难题,并不是一个单一事件。[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