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打人派出所所长”
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起诉
通讯员 钱聪 周芸 记者 孙自鸣
本报讯 湖州市检察院昨天透露,“打人派出所所长”胡子荣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于国庆节前被提起公诉。
46岁的胡子荣,案发前任德清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所长,从警21年。
据指控,今年5月16日晚上9时15分左右,胡子荣和朋友在茶馆喝完茶,开私家车回家,途经德清县武康镇贵和街西侧弄堂口时,发现一辆停在服装店门口的汽车堵在路口。胡打了转向灯按了喇叭,车主潘晶没有让路的意思,他放下车窗玻璃向潘喊话,要求移动一下车子。但潘用手指向胡,骂骂咧咧。
胡下车与潘交涉,此时服装店售货员从店里出来,向胡解释潘喝过酒,并劝潘让路。潘同意了,当他刚刚往前行驶时,胡的一句“喝这么多酒,开车撞了人怎么办”令潘火冒三丈,打开车门冲了出来,与胡发生争执和扭打。胡用拳击打潘头部数下,导致对方倒地昏迷。胡随即拨打110报警,与路人一起将潘抬到车上,开车送到医院。
潘一直处于昏迷状态。6月20日,抢救无效死亡。
监控录像显示,两人扭打过程中,潘不是胡的对手,被卡住脖子,挨了3记老拳,被踢了一脚,头朝地栽倒在水泥地上,颅脑大量出血。
湖州市委书记孙文友此前在作客湖州在线直播访谈时,就此事回应:“要依法进行查处,绝不偏袒、包庇任何人,哪怕是公安人员”。
案发后,胡子荣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
胡子荣在当地有一定名气,行事高调。死者潘晶36岁,儿子上小学一年级。
湖州市检察院认为,胡子荣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他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