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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德清一派出所长因小纠纷打人致死被公诉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0月10日08:45
  新华网杭州10月10日电(记者裘立华)记者9日从浙江省湖州市检察院获悉,浙江省德清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原所长胡子荣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日前已被该院依法提起公诉。

  据湖州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今年46岁的胡子荣案发前任德清县公安局新区派出所所长,从警已有21年。今年5月16日晚9点15分左右,胡子荣和朋友在

  茶馆喝完茶后,驾驶私家车回家,途径德清县武康镇贵和街西侧弄堂口时,发现停在一家服装店门口的汽车堵住了路口。胡子荣打了转向灯并按了喇叭后,发现车主人潘晶丝毫没有要挪动车子让路的意思,便放下车窗玻璃向潘晶喊话,要求对方将车移动一下。但潘晶用手指向了胡子荣,骂骂咧咧起来。胡子荣只得下车向潘晶走去,与潘晶进行交涉。此时潘晶正在等待的服装店售货员从店里出来,向胡子荣解释潘晶喝过酒,并劝潘晶让路。潘晶于是同意发动汽车让路。当他刚刚往前行驶时,胡子荣的一句“喝这么多酒,开车撞了人怎么办”令潘晶顿时火冒三丈,打开车门冲了出来,与胡子荣发生了争执和扭打。

  在扭打过程中,胡子荣用拳击打潘晶头部数下,导致对方倒地昏迷。胡子荣随即拨打110报警,并与路人一起将潘晶抬到车上,随后驾驶潘晶的车将他送到医院抢救。

  从5月16日到6月20日,潘晶经过医院一个多月的治疗,仍然无效死亡。案发后,胡子荣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

  湖州市检察院认为,胡子荣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他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因此案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依法由湖州市检察院直接向当地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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