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外雇法争执中通过 聘外雇期限特区政府决定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10日11:35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经过一年多的讨论及多番修订后,本届澳门立法会的最后一次会议上,终于细则性通过《聘用外地雇员法》。但因议员对该法案较关键的条文存在很大分歧,结果出现自回归以来,首次有法案条文因赞成票数不足未获通过,需要删除。
9日遭删除的条文包括对聘用外雇许可的最长期限,以及修改现行法律,加重处罚雇用黑工的徒刑年期。该项修改只以一票之差未能通过,负责细则性讨论该法案的立法会第三常设委员会主席郑志强表示极度遗憾。
立法会8日开始细则性审议《聘用外地雇员法》法案,但议员对过冷河制度有很强烈的意见,结果逾5小时的会议,连一条条文都未能通过。立法会6日下午3时举行会议,继续审议该法案,在近6小时的激烈讨论后,法案终获细则性通过。
但法案内有关外地雇员聘用许可自动续期、聘用外雇许可的最长期限、修改《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驱逐出境的法律》第16条的3条条文,却在议会内有很严重的分歧,最后自动续期的条文需修改,聘用外雇许可的最长期限、修改《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驱逐出境的法律》第16条2条条文因赞成票数不足未获通过,需要删除。
该法案的各项条文均须全体议员逾半数赞成票才能通过,其中聘用外雇许可的最长期限在官委议员及商界议员投反对票及弃权票的情况下,只有9票赞成,未获通过,成为自回归以来首条未获立法会通过的法案条文。由于删除了限制聘用许可期限,聘用外雇许可的期限将由政府自行决定。
至于修改《非法入境、非法逗留及驱逐出境的法律》第16条是加重聘用黑工的处罚,最高刑期由2年提高至3年,累犯维持处2至8年徒刑。也订明如明知雇员持假证仍予聘用,最低及最高刑罚将加重三分之一。
但该修改条文撤销了现行法例内,有关“凡在建筑工地上被发现实际从事建筑工作的人士,推定存在劳务关系”的内容。虽然特区政府法律顾问已解释该条文的规定,有违澳门采用的法律制度,即由检控方举证证明嫌犯有罪,所以现行法律实施至今根本无法执行,法院也从来没有按该规定作出有罪判决。但有议员仍认为不应删除,要求将该条文独立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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