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赖波) 昨日,记者从教育厅获悉,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制定的《四川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出台,要求将学生健康数据纳入区县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健康档案信息给予记录,学生健康档案的建档率将达100%。
《四川省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中规定:各地中小学校每年应为中小学生安排一次健康体检;在校学生健康体检的场所可以设置在医疗机构内或学校校内(设置在学校内的体检场地,应能满足健康体检对检查环境的要求);小学新生可在家长或监护人的陪伴下前往指定的健康体检机构或由健康体检机构人员前往学校进行健康体检。按规定,学生健康体检结果,将分别向学生(家长)、学校、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反馈学生个体健康体检结果与学生群体健康评价结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市、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从学校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向学生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