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持刀凶徒奋勇向前 民警孙伟东荣记一等功
本报乌鲁木齐10月11日电 记者吴亚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近日签发命令,为在抓获犯罪嫌疑人的行动中临危不惧光荣负伤的孙伟东同志记个人一等功,并号召全疆公安机关迅速开展向孙伟东学习的活动。
据介绍,9月29日20时许,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分局八户梁派出所民警孙伟东在抓捕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嫌疑人行动中,面对手持木棍、砍刀拒捕的犯罪嫌疑人,临危不惧,率先冲入犯罪嫌疑人藏匿的房间,在被犯罪嫌疑人用木棍击伤头部的情况下,果断开枪将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击倒在地,之后又勇敢地扑向另一名手持砍刀的犯罪嫌疑人,与其展开殊死搏斗。为了保护战友的安全,孙伟东不幸被犯罪嫌疑人砍中肩部,光荣负伤。
孙伟东2002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扎根基层,始终战斗在公安工作的第一线,曾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他忠实履行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爱岗敬业,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取得了突出的工作业绩。他不畏艰苦,不怕牺牲,遇到急难险重的任务总是冲锋在前。他关心群众,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头,热情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做了大量好事、实事。孙伟东以他的实际行动践行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诠释了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生动展现了公安民警的优良传统和精神风貌,赢得了辖区各族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