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收“红包”要追责官员
我省本月至明年2月开展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个问题专项治理
本报讯徐华平、记者郭宁、实习生王晴报道:经省委同意,10月12日,省纪委、省监察厅发出《关于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对党政机关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简称“红包”),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和党政机关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等四个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时间内容
本月至明年2月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工作从今年10月起至明年2月结束,分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两个阶段。专项治理内容包括:一是严肃治理市(厅)级以下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公务用车或对所乘坐的公务用车进行豪华装修;违反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以接待用车名义购买超标车供领导干部使用;已退休的市(厅)级以下领导干部占用单位公务用车等问题。二是严肃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红包”;单位和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等问题。三是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形式参与赌博或与管理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进行以娱乐为名、以钱为注的变相赌博活动;严禁以变相赌博方式送礼或敛财。四是严禁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用公款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带有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
治理界限
亲属收“红包”追责领导干部
《通知》还对专项治理的政策界限作出了明确规定: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的,根据有关规定按干部管理权限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对于清理出来的超标准公务用车,采取拍卖或变更用途等方法处理,不准将超标车封存闲置,不准购买新车替换超标车。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红包”和以各种形式赌博或变相赌博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违反规定收受“红包”的,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党政机关党员干部用公款支付或接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支付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和以任何形式参与带有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的,按照有关纪律处分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情节较轻不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视情况对其诫勉谈话或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处理。
自查结束
继续收送“红包”的一律先免职
省纪委、省监察厅《通知》强调,自查自纠阶段结束后,对继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四项要求的,要从严从重查处。对继续收送“红包”或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的领导干部,一律先予免职,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继续违反规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时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廉洁自律”考评要素一律定为“差”;对继续违反规定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或参与色情或变相色情等低俗活动的,一律先予停职,再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