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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快递跨越“生死线”

2009年10月14日15:54

    来源:读者报-影响力周刊

  10月1日,新《邮政法》及其配套法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新规定对快递从业设置了资本、从业人员新门槛,但对不少小型民营快递企业而言,几乎是“灭顶之灾”。倘若说金融危机带来的寒流可以通过寻找电子商务增长点跨越,那么,这场政策上的“生死线”,民营快递企业将如何跨越

  民营快递跨越“生死线”

  本报特约记者 杨明 发自北京

  从“500克”到“100克”、“50克”,这已是民营快递企业第四次徘徊于“生死线”边缘。

  2009年10月1日,新《邮政法》及其配套法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此前“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快递100克以下”由邮政专营的规定,在一片争议声中,暂时搁浅。

  9月22日,在全国贯彻实施新《邮政法》电视电话联席会议上,交通运输部副部长高宏峰说,民间对邮政专营范围流传的版本很多,但邮政专营权范围调至“同城50克以下,异地100克以下”的传言并不准确,“此前规定的邮政专营范围暂时搁浅,国家邮政局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意见。”

  此举尽管并未意味着“同城50克以下,异地100克以下”的规定彻底删除,也表明将做出调整。

  “同城50克以下,异地100克以下”的业务范围因为占到民营快递业务的近80%,被民营快递行业视为“生死线”。“暂时搁浅”给民营快递企业一个舒口气的空当,然而,“生死线”虽然暂时跨越,“生存危机”却依旧严峻。

  “目前无一家合格”

  新《邮政法》第52条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经营国际快递业务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广州一家民营快递企业从业人员告诉记者,快递行业大发展的年代,基本上是几个相熟的人凑些钱、弄辆车,就开了张,现在想都不能想了,“没有钱的只能退出去”。

  实际上,20多年来,我国民营快递企业一直处于“违法”经营状态。根据1986年版《邮政法》的规定,“信件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这一规定表明,民营企业不能涉足“信件和其它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

  但随着经济不断发展,传统邮政服务难以满足工商企业需要,尤其是在商务文件、样品、目录等传递需求领域。民营快递企业也因此应运而生。

  据统计,1993年以来,我国民营快递业以每年25%的增长率高速发展,在全国工商备案登记的有5000余家。从事快递服务的从业人员也已经超过50万。

  而今,从行业市场划分来看,民营快递企业在快递市场中已占据大半江山;在国内异地快递中,民营快递占有60%以上的商务信件市场份额;在国内同城商务信件中,民营快递占有80%以上的市场份额。

  不过,此次新《邮政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还是将大部分小型民营快递企业挡在了门外。根据《重庆晚报》报道,如果严格按照新《邮政法》的规定,“重庆民营快递公司目前无一家合格”。

  甘肃联合快递公司总经理助理杨波认为,这道准入门槛对于民营快递企业来说,“将是致命一击”,对兰州民营企业是一次严峻的挑战。全一快递兰州分公司总经理雷里成则认为,在后期竞争中,可以生存下来的公司也就二十多家,“兰州将有七成民营快递企业举步维艰”。

  带来快递行业间大洗牌的,还包括此次新《邮政法》中对于快递业从业人员的资质规定。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对于从业人员资质的规定非常细致:申请同城快递、跨区域快递以及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其从业人员必须拥有不同比例的初、中级快递业务员资格,这些资质都需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邮政局制定的《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来认定。

  对于这个规定,重庆市邮政管理局表示,目前不管是外地分支机构,还是本市快递公司,“没有任何一个员工具有资格证”。

  圆通快递一位从业人员对此很是担忧,提高从业门槛毫无疑问可以提高服务质量,但是,快递从业人员多数只具备小学、初中文化水平,“这样规定会不会导致许多人因此面临失业”?

  肇始于去年的金融危机,也给此次政策转向带来寒流。去年,上海一统、广东翔盈快递倒闭,北京宅急送上市计划搁浅,随之而来的是公司一份裁员决定:超过5000从业人员将离开快递领域。

  四次“生死线”

  这些政策变动,又几乎只能说是历年来一再提起的“邮政专营”政策延续。

  2002年3月6日,国家邮政局宣布,凡从事出入境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的公司,“自本通告见报之日起60日内”必须申请办理邮政委托,否则“逾期不予受理”;而“凡没有得到邮政部门委托,必须立即停止经营信件和具有信件性质的物品的寄递业务”。

  该规定出台当天,民营快递行业即把60日后的“5月6日”视为快递业“大限”。

  此次“大限”不了了之。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周其仁在“大限”过去后两周撰文表示,“大限”已过两周,谢天谢地,没有什么特别事件发生。当时的媒体报道称,邮政管理部门在“大限”过后没有采取硬性措施,是因为一系列因素起了作用。

  这一系列因素中,包括国际货代公司的抵制、国际货代协会的交涉和斡旋、若干国际大公司政府对事件表示关注,《财经时报》则将“直接导致这一结果的主要力量”归结于“来自民间”,“倘若没有这些中外民间公司及其行业协会反馈信息、据理力争,主管部门的行为当有不同。”

  “大限”过后,民营快递业始终处在“担惊受怕”的日子里。

  2003年11月,《邮政法》修改稿第五稿提出,“500克以下信件寄送由邮政专营”,引发了四大国际快递和民营快递企业争议;2004年第六稿中,邮政专营范围缩小到350克以下,但将商务信函也纳入了专营范围,又遭到快递业反对;2006年8月第八稿出台,将邮政专营范围再次调整为150克以下,仍遭反对。

  今年4月24日公布的新修订《邮政法》第5条则规定,“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当即引发民营快递业恐慌。

  之后不久,国务院随即出台《邮政企业专营业务范围的规定(草案)》。《草案》中明确规定:将单件重量在100克以内(国家规定的特大城市市区内互寄的单件重量在50克以内)的信件国内快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此说法自公布之日起,就遭到民营快递企业的反对。“同城快递50克以下、异地快递100克以下”也因此被视为民营快递公司的“生死线”。

  “克”“克”计较

  “90%的企业都反对,很明显,一旦这么定了,大批企业都要倒。”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针对行业内的反对声音,中国快递协会副秘书长邵钟林表示,“不会这么快就决定,近期还会有一系列各种形式的讨论会,多方研讨实施标准。”邵钟林同时兼任上海邮政局副局长。

  记者了解到,邮政EMS资费标准为起重500克及以内20元,而民营快递业资费标准大约是首重1000克起,省内12元,跨省15元;顺丰速运则是资费1000克起,省内12元,跨省20元。业内人士介绍,EMS速递的资费普遍高于民营快递,EMS以20元起价,而民营快递最低的标价只有5元。

  根据民营快递顺丰、圆通以及EMS的数据,目前这些公司所承揽的业务中,“100克”、“50克”以下小快件业务都高达近半数,而在像全日通、全成快递这样的同城快递公司业务中,其比重甚至高达85%以上。

  对于这些业务高度依赖小重量快件的企业来说,一旦以“100克”、“50克”为限,则将减少至少三分之一的业务,利润减少则在一半以上,因为“越轻的快递利润越高”。

  业务萎缩的直接结果,是“大批民营快递企业非正常死亡”。中国国际货代协会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刘建新对此不无担心,“即使不倒闭,民营快递业也会因此业务萎缩,继而是大量裁员,毕竟民营企业一向不养闲人。”

  一份来自民营企业的调查数据显示,如果严格执行草案规定,将会造成从事异地业务的民营快递企业失去30%到50%的业务量,并面临大量的裁员或者倒闭,95%以上的同城快递企业将面临倒闭或者全部人员的失业。

  8月25日,26家民营快递公司委托六家代表企业来北京拜访相关部门,要求新《邮政法》关于“信件邮政专营”的实施细则考虑其对民营快递企业带来的“致命”打击。

  这六家企业是申通快递、圆通快递、中通快递、远达快递、天天快递和汇通快递,其委托的法律代表徐勇表示,“诉求只有两点:一是党、政、军文件业务邮政专营,个人和商务信件放开;二,要么放弃现在以重量划分的标准,而按照国际惯例采取‘资费+重量’的标准。”

  记者了解到,国际上通用的“资费+重量”标准是指,民营快递可以参与的范围是重量低于50克,或者运价不低于10元。

  实际上,自新《邮政法》4月份公布伊始,中国快递协会就有先后组织过两次座谈会,邮政专营范围也从“150克”缩小到现在的“100克”。而今徐勇的呼吁,则是希望减弱、直至取消该规定。不过,效果不甚乐观。

  给民营快递宽松环境

  对于悬而未决的“100克”、“50克”问题,网友提出了一个略带讽刺的方案:快递公司免费提供加重服务。甚至徐勇都认为,“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企业为了投递效率,避免称重麻烦,可能加重量;而快递公司也顺水推舟,加量不加钱,其结果就是浪费社会资源。”

  进京拜访期间,26家民营快递公司对外发出《民营快递企业的紧急呼吁》,称“如果按现在的方案出台条例,从事异地快递的民营企业将失去30%至50%的快件业务量,同城快递有可能全部倒闭。”

  搜狐博客主编赵牧对国家出台新《邮政法》挽救中国邮政表示不理解,“这是社会的倒退”。

  “传统的邮政曾经很重要,也留给世人很多美好的回忆;不过,传统的邮政在世界范围内都已进入暮年,真正取而代之的赚钱业务是全球范围已经兴盛多年的快递业务。在这个新兴市场,民营企业有着绝对的竞争力。”赵牧说。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副教授周泽认为,限制和排除民营快递企业在这个目前竞争激烈的业务领域与邮政企业竞争,“这不仅不合理,而且违背了《反垄断法》关于‘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

  对此,曾经参与起草新《邮政法》的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科研处研究员李佐军表示,现在之所以还要说“100克”和“50克”的问题,最核心的是邮政体系作为一个利益集团与广大的民营快递企业之间有一个利益博弈的问题。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副会长蔡家祥期待民营快递能快速发展壮大起来,“如果民营快递企业不能参与国际竞争,将来受害的是国家的利益、受害的是消费者群体。”如何发展壮大,蔡家祥认为还需靠“政策上给它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的金融危机里,将民营快递从泥潭中拉出来的是电子商务。今年9月12日,国家邮政局副局长王渝次在“首届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大会”上表示,仅2008年中国电子商务带动的包裹量就超过五亿件,电子商务已成为我国快递业发展的巨大推动力,全国快递业1/3业务量由电子商务牵动完成。

  然而,据《北京日报》报道,因为政策上关于“100克”、“50克”的规定尚不明确,不少淘宝商户打出的价格中已经不敢轻易“包邮费”,“如果专营建立,商户递送的物品不足同城‘50克’或者异地‘100克’,可能就只能找邮政部门了。”

  倘若说2008年民营快递业危机还能通过电子商务增长点跨越,那么,这场肇始于国家法律政策上的民营快递业“生死线”,将如何跨越?

责任编辑:邰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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