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基本医保违规行为举报人可获奖励
来源:
东南快报
2009年10月15日00:53
本报讯(记者陈洪亮)记者从省人保厅获悉,该厅于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制度。
《通知》明确举报奖励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违反医疗保险政策规定,违规结算医疗费用等行为进行举报。对举报人举报事项经查属实,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通知》要求,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受委托同级医保经办机构受理举报,统一公布举报方式和事项,统一制作举报信箱。并规定了受理举报期限,一般问题五个工作日内查清;复杂问题十个工作日内查清。
此外,建立守法诚信档案,对不良记录单位和个人进行重点监控,并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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