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每月可补助500元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2009年10月15日06:55
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发文
本报讯(李德林戴元章余泽兵记者陈科)近日,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见习基地见习期间,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给基本生活补助,生活补助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每月通过见习基地向见习毕业生发放。此外,高校毕业生与见习基地签订见习协议后,省上统一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记者从省人事厅获悉,今年我省全面实施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全省将组织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促进其就业。截至目前,省级已确定见习基地272家,各市(州)、县(市、区)也建立了一批就业见习基地。全省已确定见习岗位达10901个,其中成都市的见习岗位为6475个。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目前正陆续进驻见习基地见习,部分表现优秀的毕业生与见习基地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攀枝花已接收150名毕业生参加见习,其中70%的见习毕业生与钢城集团、川投化工集团等企业签订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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