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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未出示预售许可证 要求回迁户一次性付款

来源:京华时报
2009年10月16日03:56

  开发商被指为回迁户购房设阻

    要求必须一次性付全款 实际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段九如)昨天,近百名通惠河改造项目的拆迁居民因不满回迁房金隅·康惠园项目,堵在北京金隅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嘉业)售楼处前。居民质疑,开发商未出示预售许可证,又要求一次性付清全款,其中定有“猫腻”。

  近百回迁户讨“说法”

  昨天下午,位于双井桥北侧的金隅嘉园七零九零接待处外拉起警戒线,近百人堵在接待处门口,声称要讨个“说法”。围观群众称,上午9点就已有人聚集在此。

  堵门者之一曹女士说,他们原是朝阳区庆丰闸双花园的居民。因朝阳区市政管委负责拆迁的通惠河南岸双井地区“城中村”环境整治项目启动,他们于今年7月拆迁。根据双方签订的《限价房源认购意向书》约定,他们可异地回迁购买限价商品房。“签协议时说两居室80平米,户型也很多”。但居民后来咨询却得知,回迁房不但面积缩水,开发商还要求购房者在10月19日至25日的指定日期选房,必须一次性付清全额房款,且只能与建筑单位签购房确认单,“一次性交几十万,不但没合同,连发票都拿不到”。

  回迁户盛先生拿出一份由金隅嘉业发的《选房须知》,内容显示:购房人成功选房后,需一次性支付全额房款,并与建设单位签订购房确认单,建设单位负责开具收款凭证。若购房人未能支付全额房款,建设单位有权将未签确认单的房屋上报领导小组另行分配。

  盛先生说,此次拆迁项目涉及回迁居民近800户,居民普遍欲购买的两居室需一次性交纳46万左右,“我们交不上钱,空出来的房就能高价卖了”。居民纷纷质疑金隅嘉业设置障碍阻挠回迁户购房,使弃购的低价房能够按较高的商品房价卖出,或者“压根就没那么多低价房,才给我们设坎儿”。居民们还表示,开发商规定购房全款交给建筑商,又不提网签购房合同,“谁来保证我们交了钱就不出问题”。

  记者查阅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网站未公示康惠园项目取得预售许可证。

  楼盘尚无预售许可证

  朝阳区市政管委负责此拆迁项目的环境建设管理科韩姓工作人员表示,限价商品房属于商品房形式之一,居民自愿购买,居民签订的意向书写明的具体户型、楼层、朝向等以提供的最终房屋为准,拆迁工作人员不会做出其他口头承诺。而居民所得拆迁补偿款够付全款,所以开发商的要求“应该没什么问题”。至于为何购房者只能与建筑方签订确认单,他表示不清楚情况。

  金隅嘉业负责处理此事的周姓工作人员表示,因居民所得拆迁补偿款足够支付在康惠园购房的全款,故开发商要求其全额付清而未安排贷款。周女士承认,购房者付全款后所签的确认单并非网签合同,且该楼盘的确无预售许可证,“这个项目很特殊”。

  房款不应交建设单位

  北京市法学会房地产专业律师常永江说,目前国内无明确规定开发商必须协助消费者办理按揭贷款,但以房地产行业状况判断,办理贷款对开发商、银行、消费者是共赢,而银行比普通消费者更有经验和条件审核项目合法性,所以开发商要求付全款一举不合理,不排除其变相设置障碍使居民无法买房的可能性。而建筑方根本没有售房资格,不能与消费者形成买卖关系,购房者付款时必须与开发商签订合同,而非建筑商。

  开发商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才可销售期房,且一般应履行网签程序,否则消费者购房存在风险。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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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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