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镇干部贪污挪用合作医疗基金被判刑14年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16日17:22
新华网广州10月16日电(记者孔博)广东省兴宁市水口镇财政所干部陈卷利用职务便利,假冒他人名义,挪用和支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近30万元、干部养老保险金6万多元,并用挪用的资金购买彩票。兴宁市人民法院近日一审以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判处陈卷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至6月间,陈卷利用担任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出纳兼负责该镇干部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便利,假冒他人名义,挪用农村合作医疗基金28万元、干部基本养老保险款2万元,用于购买彩票等活动。
今年6月28日,陈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假冒他人名义开出支票2张,支取农村合作医疗基金16744元;同月27日和28日,陈卷分两次支取该镇干部养老保险金44216.42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卷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数罪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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