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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能与娃哈哈和解留下悬念:达能股份卖给了谁

来源:21世纪网-《21世纪经济报道》
2009年10月17日01:50

  达娃和牌:达能股份卖给谁?

  十三年的“达娃恋”经过一场耗时三年,没有赢家的战争后,终以和解的方式分道扬镳。在这“最不坏的结局”之后,诸多争论尤其是达能股份的去向仍将影响娃哈哈的未来。

  本报记者 陈小莹 上海报道

  时至今日,谣言和非议仍然包围着这个已经充分证明了自己能量的中国商人。宗庆后,发迹于中国改革开放年代的民企明星,因为和合作伙伴达能的反目成仇,至今无法摆脱是否遵循契约精神的争议。

  由娃哈哈控制权引发的连环诉讼已经持续三年。在这场鏖战中,无论是达能还是娃哈哈,都曾用极端强硬的言辞证明了捍卫自己利益直至终局的决心。

  达能亚太区总裁范易谋曾表示要让宗庆后“在诉讼中度过余生”,而宗庆后则称如娃哈哈被达能控制,将会是“民族悲剧”,他将抵抗到底。

  然而数日之间,风云突变。9月28日,达能和娃哈哈向外界发表声明称,“达能同意将其在各合资公司中51%的股份出售给中方合资伙伴(娃哈哈)”。

  一场鏖战,就此终局。

  在已经公布的简单文字中,双方未提及股权转让的价格,也未有披露收购达能持有股份的主体----娃哈哈的产权主体众多,既有国资控股的娃哈哈集团,娃哈哈和达能成立的合资公司,也有以娃哈哈管理层和工会为主的非合资公司,甚至还有在海外离岸群岛注册的产权主体。

  娃哈哈高层并不愿意谈及收购的主体究竟为谁,以“这个很复杂,不便现在说”回答媒体。而据接近宗庆后的人士进一步解读称,"复杂"的含义是,接管达能股份的可能并非某一个单一主体。据默认,娃哈哈"非合资企业"至少是收购主体之一,这部分企业的股东与国资无关,基本由宗庆后及管理团队,娃哈哈工会,以及一些注册于海外离岸群岛的公司组成。

  但即便移到曲终人散的时刻,剧中人达能和娃哈哈仍然保持沉默。他们试图用各自的版本来诠释一个有关商业伦理的故事,几乎每一个交错的细节,都充斥着疑问和纠结。

  有一点可以肯定,在鏖战了三年的这场商业大戏中,没有赢家。据了解和谈的人士称,和谈签署距离重启谈判只有“很短的时间”。且双方准备了条款众多的保密协议,来应对外界的关注。

  闪电和解

  股权的最终归属一直是娃哈哈和达能交战的核心。随着达能的最终放手,终局大幕已启。9月28日协议公布后,达能和娃哈哈陷入缄默。

  “三年里,我一直耳闻过双方在寻求和解途径的说法,包括达能和娃哈哈任何一方的退出。”一位深入参与整个商战的法律界人士称,但谈判总因为价格差距而破裂。

  但这一次,双方在外部形势没有产生根本变化之下,却重返谈判桌并迅速签下协议。如此收场,令人意外。

  据记者了解,促成此次谈判的最终契机,很可能还是来自于远在斯德哥尔摩的仲裁。斯德哥尔摩是当年两家联姻之时共同约定的纠纷仲裁院。

  2007年5月,达能亚洲向斯德哥尔摩仲裁庭提交了8项仲裁申请,包括了7项对于非合资企业违反“非竞争条款”,1项是针对宗庆后本人违反“非竞争条款”和“保密条款”。

  斯德哥尔摩仲裁庭此前就达娃之争开庭一次,集中在程序部分,尚没有进入实体裁决。

  在相关时间表中,斯德哥尔摩仲裁结果将于近期下达。记者从核心人士处获得确认,达娃双方对于仲裁结果已经“大致有底”。一方暗示,在这个外部重大变化随时可能来临之际,为了不承担可能的风险,成为双方迅速重回谈判的基础。

  这项仲裁的杀伤力在于,达能需要提供娃哈哈非合资股东(即在离岸群岛BVI注册的公司),已经对于娃哈哈合资公司形成“竞争”,并产生“利益侵害”的证据。

  这个仲裁,将对于娃哈哈“非合资”企业的合法性产生决定性影响。根据达能方面曾经提供的数字,这部分被称为“私生子”的企业,仅2006年,总资产达56亿元,利润为10.4亿元,高于合资企业。

  起初,达能准备以40亿并购这些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宗庆后本已同意并签字,但1个月后推翻,在公开媒体上踢爆一篇“宗庆后后悔了”的内参,将矛盾公之于众。

  “他当时是不打算卖的,”一位接近宗庆后的人士说,“但达能以改制等等的事情向他施压,他就准备出个高价(40亿元),谈不拢就算了,没想到达能居然答应了。”

  无论解释如何,这些公司究竟向境外转移了多少利润,成为了一时间所有舆论质疑宗庆后的焦点。娃哈哈对此部分讳莫如深,没有进行过反击。

  双方都很满意的价格

  外界至今无法掌握此次具体的交易金额。此前的谈判中,曾经传出达能出价16.2亿欧元,而娃哈哈仅愿意支付2.94亿欧元的说法。

  从记者获得的双方知情人士回应来看,比较可能的股权转让金额为3亿欧元左右。这非常接近于娃哈哈的出价。“这个价格我既不能承认,也不能否认。”一位参与最后谈判的人士说。

  “肯定是双方都有妥协。但我感觉,这个更接近娃哈哈的出价。”和君创业咨询公司董事长李肃评价说。他长期作为娃哈哈工会的代表方参与这场商战,但并没有参与最后的价格谈判。

  亦有达能方面的人士对此价格非常满意。“这是最好的情况。”该人士否认了价格偏低、达能妥协较大的说法。

  据记者向一位从业多年的法律界人士了解,一般来说,合资企业出现争议,出现一方购入另一方股份时,有两种计算价值的方式。第一种是以市值计算,大都运用在上市公司。另一种,则是以每年的利润为基准,计算剩余合资年限中,合资企业的总体盈利能力。

  在一些附加因素中,还要考虑股权是否流通,行业是否有重大风险,支付方式等等。

  以达能娃哈哈合资公司为例,依照普遍的20年合资时限,该合资企业的剩余合资年限还有7年。目前合资企业的总体年利润大约略低于10亿元,乘以剩下的7年,大致可以框算出约6亿欧元的数据,是目前转让价格的两倍。

  从这个角度看,达能的妥协确实较大。但如果从成本和收益角度计算,目前的价格亦可以理解。

  达能在1996年对合资公司的投资是4500万美元+5000万元商标转让费,而后追加了部分投资。根据《娃哈哈集团报》2005年2月的一篇文章,称达能累计投资达1.2亿美元。而根据宗庆后披露的数据,达能历年分得的利润总额大约为38亿元左右。

  这个数据意味着,达能不但早就收回了投资,投资回报率还超过200%。

  据记者了解,本次的股权转让款按照常规,先由娃哈哈支付一部分,正式转让股权之后再支付一部分,整体流程可能达数月。

  就在和谈协议签署的前后,已有一些细节初现端倪。娃哈哈高调冠名了一些国庆60周年的栏目,其中名为“庆祝建国60周年 娃哈哈22周年成就展”等冠名,被认为是“成功分手”的提前庆祝之意。

  连环诉讼

  在矛盾公开化之后的漫长时间中,除了斯德哥尔摩仲裁之外,达能和娃哈哈还互相掀起了数十场诉讼,不断在中国、美国和欧盟的法院里辗转。这些诉讼也将随着双方的和解而烟消云散。

  围绕非合资公司是否能使用娃哈哈商标,爆发了商标之战。而围绕非合资公司的性质,进而爆出非合资的股东为身份不明的离岸公司,引发了斯德哥尔摩仲裁、离岸群岛诉讼(包括毕马威在中国境内的一系列诉讼)、达能在美国状告宗妻女等跨国法律大战。

  双方在商标争夺方面,一共预设了两轮争夺。第一轮争夺关于“商标转让”,在2007年12月下达的“商标转让合同”仲裁中,杭州仲裁庭支持了娃哈哈一方的观点,宣布转让合同无效,将“娃哈哈”这个金字品牌判由娃哈哈集团所有,并同时驳回了达能的反诉请求。

  随后,娃哈哈合资公司以及控股股东达能上诉至杭州中院要求撤销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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