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建设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17日10:14
新华网呼和浩特10月17日电(记者张丽娜)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了解到,内蒙古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效果明显,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服务的医疗救助制度。
在切实将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内蒙古逐步将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资助城乡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和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
内蒙古还将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合理设定封顶线,进一步提高救助对象经相关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需自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救助资金审批发放程序也将进一步简化,充分发挥医疗救助的便民救急作用。
此外,内蒙古还将以政府投入为主,广泛吸纳社会捐助资金,进一步扩大医疗救助基金规模,严格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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