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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导游薪酬制度应逐步细化规范

来源:中国广播网
2009年10月21日08:25
  事件据深圳文体旅游局党组书记李小甘介绍,深圳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将于今年底前出台,未来专职导游的收入将由“基本工资+导游服务费+出团补贴”构成,将借鉴国外做法设立导游服务费,但规定由游客自愿支付,目的是通过提高导游的待遇来杜绝导游以不当手段谋取个人利益,减少损害游客利益的情况发生。深圳拟允许导游合理加收“小费”创造全国先例

  中广网河南分网消息,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18时45分报道,深圳推出导游薪酬制度改革试行方案,拟允许导游合理加收服务费也就是“小费”,此举开了全国先例。对此中国之声特约观察员曹景行作如下点评。

  曹景行:深圳将可能是中国第一个允许导游合法收小费的地方,在世界其他地方,实际上这是个行业的一个普遍的做法。但是中国的实际情况是不是会产生另外的情况?我们还要看试行以后效果到底怎么样。

  导游收小费这是把导游的服务态度和他的收益挂钩的一个直接的方式。在香港,一般来说,会首先告诉游客,小费的基本标准,然后游客根据每一次他得到的服务的好坏来适当的衡量给多还是给少,至于小费收受当中会不会产生新的矛盾,游客和导游之间一旦有纷争,谁来作为仲裁,谁来作为评定,这又是一些新的问题。所以深圳做了这个规定,相应的细化的做法还是需要进一步的跟进,特别是试行之后产生的新矛盾,应该及时地去给予解决,而且提出新的规定。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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