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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院建立诉讼全过程答疑制度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0月21日12:45
  新华网福州10月21日电(记者郑良)福建省高级法院近日出台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意见提出,全省各级法院应当全面开展答疑工作,将已经推行的判后释法答疑延伸后诉讼全过程,法官要做到审中接谈、判后释法、查后答疑。

  福建省高级法院副院长何鸣说,释法答疑旨在提高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强化法官责任心,让当事人打一个看得清、听得懂、能明白、受尊重的官司,彰显司法大众化,密切人民法院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福建省高级法院要求,除特殊情况,一、二审裁判文书应当直接送达,宣判时直接做当事人的释法答疑工作。诉讼期间当事人来访,由案件承办人负责接谈答疑;当事人直接向原生效法院申诉或申请再审的,由原承办法官负责判后答疑;对不服驳回申请再审裁定书6个月内来访的,原审查法官和接访人员共同接待答疑。

  对重点案件或者当事人对原承办法官有抵触情绪的,由原审判庭领导和接访人员共同接待;对于重大疑难案件以及群体性纠纷案件,院领导参与接访,及时进行工作指导。答疑的过程要公开透明,并做好相关工作笔录的制作和存档工作。
责任编辑: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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