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卖车须贴油耗标识
来源:
天津网-天津日报
2009年10月22日08:30
本报讯(记者柳悦宫璐璐)昨天,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发布公告,从2010年1月1日起,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汽油或柴油车都必须张贴《汽车燃料消耗量标识》,标注由统一标准测定的市区、综合、市郊三种工况的燃料消耗量。如此一来,曾令消费者“很受伤”的汽车实际油耗高于厂家公布的理论油耗问题将在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从而让厂家更加诚实,让消费者更加明白。此规定使汽车市场更加注重汽车的发动机性能,这是决定油耗高低的重要因素。
据统计,今年9月份,全国乘用车销量大增,达104.31万辆,同比增长74.69%。其中,轿车为70.82万辆,同比增长72.06%;SUV销售6.85万辆,同比增长52.11%;交叉型乘用车销售24.09万辆,同比增长83.61%。所有车系都获得了增长,而轿车与SUV以及微客是增速最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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