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派出所候问室变脸防执法非正常死亡
红网长沙10月22日讯 (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颜宇东) 记者21日从省公安厅了解到,《湖南省公安派出所候问室建设标准》已经出台,要求全面推进全省派出所候问室建设,在12月10日前所有具备条件的派出所必须完成候问室建设。
被继续盘问12小时以上应提供卧具
此次湖南省出台的公安派出所候问室建设标准,一个突出的亮点就是更加人性化。如规定候问室应配备固定的床铺和卫生间,被盘问人员被继续盘问12小时以上的应提供必要的卧具等。省公安厅指出,加强派出所候问室建设,是解决公安派出所执法非正常死亡问题的迫切需要。
候问室内不得有可能被直接用以行凶、自杀、自伤的物品,如外露的铁环、铁架、铁钉、管道、吊钩和电源、电线等设施,突出的边角均做成圆弧形。被盘问人员被继续盘问(“继续盘问”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审查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实践中也被称为“留置”。——编者注)12小时以上的,应提供必要的卧具。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公安部令第75号),省公安厅就候问室建设日前制定了《湖南省公安派出所候问室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总体要求是:坚固、安全、通风、透光、墙体结实、门窗牢固,便于观察,确保安全。另外,禁止在阳台、走廊、楼梯间等处搭建候问室。
标准要求,候问室的单间使用面积不得少于6平方米,层高(净空)不得低于2.55米;候问室地面用水泥抹平刷灰色或绿色地面漆,墙面用水泥抹平刷天蓝色墙漆;候问室内不得有可能被直接用以行凶、自杀、自伤的物品,如外露的铁环、铁架、铁钉、管道、吊钩和电源、电线等设施,突出的边角均做成圆弧形;看管被盘问人的值班室与候问室相通,并采用纵向栏杆分隔,以便于观察室内情况,值班室对候问室内的观察视线应无死角和盲区;所有水、电设施线路应埋设在墙体内或在候问室外绕行,控制开关可设在值班室内,以防上吊自杀、自伤;看管被盘问人的值班室内设置摄像头,用于监视候问室内的情况,监视器要与派出所值班室相连,便于值班民警掌握候问室内情况,并始终保持良好状态;在候问室外设置照明灯和换气扇,用于候问室内照明和强制通风换气;被盘问人员被继续盘问12小时以上的,应提供必要的卧具;值班室应设置被盘问人员随身物品保管柜(箱);候问室应标明“候问室”字样,并在明显位置公布有关继续盘问的相关管理制度和被盘问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
候问室应配备固定的床铺和卫生间
关于候问室内的设施,也有详细的要求和标准:候问室应当配备固定的床铺和卫生间。床铺是用水泥砌成的平台,不高于0.40米,覆盖木板,保证牢固,钉子不被拔出,床铺不能置于窗户下。候问室内设置简易水冲式厕所,蹲位间断为弧形,不高于0.8米;洗漱盆为水泥墩内嵌式,高度小于0.4米,水嘴嵌于墙体内,出水口外露部分不能超过5毫米;水龙头为脚踏式或按压式,脚踏式水龙头安装距地面不能超过0.20米,按压式水龙头安装在地面上,水龙头也可装在候问室外的值班室内由值班员控制,卫生洁具采用不锈钢蹲便器和不锈钢洗漱盆;卫生间设置在候问室外的,卫生间门不高于0.80米,卫生间窗户下沿离地面不少于2.20米,规格按卫生间大小来定,要求按候问室窗户的标准制作。
省公安厅表示,一旦发现不达标候问室投入使用的,不仅要追究建设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还要依纪严肃上追验收单位、抽查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并在全省公安机关通报、综合考评予以扣分;如果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还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新闻背景
可望解决派出所执法非正常死亡问题
省公安厅指出,加强派出所候问室建设,是解决公安派出所执法非正常死亡问题的迫切需要。
记者了解到,此前的10月13日,省公安厅在衡阳召开公安派出所候问室建设会议。会议表示,加强公安派出所候问室建设,是推进全省公安机关“三项建设”尤其是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迫切需要。
会议指出,目前,我省派出所候问室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部分候问室不规范也不安全,存在不通风不卫生或者配套设施不全的问题。同时,加强派出所候问室建设,也是解决公安派出所执法非正常死亡问题的迫切需要,只有通过加强派出所候问室规范化建设改造,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此次会议还表示,加强派出所候问室建设,也有利于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打防管控能力的迫切需要。通过加强派出所候问室管理,对有继续盘问必要和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在进入派出所候问室前,到信息采集室进行录音、录像、照相、指纹、掌纹和DNA血样采集,记录外貌体征,登记姓名、性别、住址、家庭情况、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资料,全部录入公安派出所候问室信息系统,将极大地方便侦查破案,并对违法犯罪人员形成震慑,致使其不敢轻易重新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