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拍卖4名“贪官”赃物 金项链2.26万元起拍
本报10月21日讯 金灿灿的劳力士、黄澄澄的金项链、玉镯子、绿翡翠……今日上午9点,在湖南省拍卖公司二楼交易大厅里,有66件物品进行拍卖,起拍价总共20.976万元。此次拍卖品均来源于几名贪官的罚没物品,由湖南省检察院委托,湖南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组织监察,拍卖所得将全部上缴国库。
一次性拍卖成交近八成
今天上午,长沙市芙蓉中路的物价大楼2楼拍卖厅十分热闹,有多名竞拍者在此等候一批金器、玉器的拍卖。
今天最贵起拍价是2.26万元、重32.83克的金项链,心形的白色吊坠经鉴定是一颗名贵的白色石头。劳力士名表的起拍价是1.8万元,镶嵌宝石的表盘可见其前主人的奢华,后被一位穿着蓝灰色夹克的男士拍走。
今天拍卖的物品以金器为主,鉴于高涨的市场金价,抢拍金器掀起了一个个小高潮。拍卖会共计2个半小时,成交率达到87%,共拍出52件,成交价格共计141720元。
涉及4名厅处级干部罚没物
省财政厅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负责此次拍卖的唐科长说:“我们是上个月接到检察院的委托,报物价部门对这些物品合理估价后,通过摇号的方式选定拍卖公司进行拍卖。”据悉,这些物品共涉及4名厅处级干部的罚没物品。
根据《湖南省罚没财物和追缴赃物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省级罚没物资处置工作规程》(湘财非税【2009】14号),如单位或个人有贪污、私分、截留、坐支、挪用以及其他形式占有罚没财物、赃款赃物,以及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将受到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私分罚没财物罪一般可处3—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