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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地铁损失过千万元 众口苦劝“钉子户”搬迁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22日14:30
  地铁6号线文化公园站因遭遇“牛钉”工期一拖3年损失上千万元昨日,市政府为“拔钉”专门举行了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虽然听证会上代表“一边倒”要求租户吴伟业顾全城市建设大局先行搬迁安置,但吴伟业仍坚称该房屋产权归其所有,必须给予他合理的补偿。

  会后,记者从相关渠道了解到,该房将很快进入行政强制拆迁程序,由城管执法部门在近期依法执行。

  资料显示房产权归政府

  据悉,计划于2012年开通的地铁6号线,目前工程已经完成近半。但文化公园站的施工,却由于杉木栏路37号的租户吴氏兄弟提出330万元“天价补偿”而搁置了3年,至今损失已达1200万元,直接影响到6号线的开通计划。

  针对此事,市政府于今年8月10日发出拆迁裁决书。由于房屋的使用人在裁决规定的15天自行搬迁期限内没有按期搬迁,昨天上午,市政府邀请了拆迁双方、部分荔湾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负责部门,依法召开了行政强制拆迁听证会。

  针对吴氏兄弟提出的房屋产权归属问题,荔湾区房管局产权科负责人昨日拿出了一叠材料,详细地说明该房屋的“来龙去脉”———房屋原先的业主,其实是海珠区一李姓市民。1958年11月,该房(面积60平方米)作为经租房改造后,纳入了直管房管理。1966年后,该房屋已收归国有。吴氏兄弟的爸爸吴波一直以承租人身份租住,每月缴纳80多元的租金,有关面积和租金都有据可查。

  众代表劝说吴某顾大局

  “吴波去世后,次子吴伟业未办理更名手续,且一直未在此居住;而长子吴伟国(香港居民)一直住在这里,每月租金仍为80元。”负责拆迁的荔湾区道路扩建办的代表强调,承租人吴伟业一家与政府一直是租赁关系,被拆迁人坚持提出330万元的拆迁补偿费非常不合理。

  按照相关规定,目前,国土房管部门和地铁总公司提供了两个补偿方案:一是异地续租,可提供位于芳村花地大道金道花园的两套共70.5平方米的房屋,安置吴伟业续租,同时支付搬迁补助费。如果吴伟业不满意,则可选择一次性弃租补偿,按房屋评估总价的30%计算,可拿到12.4万元的补偿。但对于这两个方案,吴伟业均不满意,一直坚称补偿要更合理。

  在场听证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吴伟业表示同情之余,也希望他顾全大局,先搬迁安置。荔湾区政协委员李伟武认为,吴伟业一家在拒绝拆迁的过程中,始终未能证明他们是房屋产权所有人,拖延的3年工期让国家蒙受了上千万元的损失,“希望吴伟业一家能先接受安置,再继续找产权证据,继续争取合理赔偿,将来只要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我们会支持你拿回应有的补偿。”

  政协委员谢小夏也认为,被拆迁人依法依理争取合理补偿的做法可以理解,但当务之急还是要先减少国家的损失。

  吴某说补偿合理就搬迁

  对于听证会上“一边倒”的情况,出席听证会的吴伟业并未感到意外,他仍然坚称,自己虽然没有房产证,但房屋是当年从马来西亚归来的祖辈花了1300块大洋建成的,他们理应是房屋的产权人,“目前我已联系到当时房屋修建时的见证者,我们远在马来西亚的堂姨愿意作证,她不久将会回国。”

  “我从一出生就住在那儿,至今60多年了。”吴伟业解释说,房子确实是家人出钱盖的,只不过在特殊年代,私房变公房,没有房产证明。目前,他正在努力收集证据办理房屋产权,“这几年,我连续找过市国土房管局和市侨办,希望他们能为我作证明,但这些单位只能证明我是侨眷,不能证明房屋的归属。”

  “我也赞成早点搬迁方便广州建地铁,但前提是补偿价要合理,或者安置环境要更好。”吴伟业说,当时提330万元的赔偿,只是希望争取时间证明房屋的产权归属,现在只要相关方面提出的补偿价钱合理,他会考虑尽快搬走。(记者周乐瑞)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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