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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拒绝690万拆迁补偿” 搬迁户不差钱

2009年09月07日17:30 [我来说两句] [字号: ]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不发言当心“被增长”

  新闻背景:在广州市越秀区珠光路,因为前开发商无力开发导致一块6000余平方米的地烂尾,700多名街坊从此过上漂泊生活,一晃就是十多年。如今又有开发商接手,却因一个住户对690万的补偿费仍不满意而不愿搬迁,致使169户无法回迁。
据了解,该住户认为赔偿金应按广州北京路每平方米十几万元的商铺价格。

  网友观点:

  孤独的虎:人家不差钱。

  fzyork:此事根本不能怪“钉子户”,他不过在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已。要怪,就怪开发商,谁叫他在还没有取得全部拆迁户的同意就开始拆迁?!

  烟影:690万元拆迁补偿,按现在的拆迁补偿标准来说,也已经算是较高的了,“钉子户”也不能贪得无厌,永不满足。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最好的办法是经过法律途径,请求司法授权强制拆迁。

  sum2911:开发商完全可以以保留这幢房子,或者还给业主同位置、同样的房子来解决问题。偏偏要做出“没法子”的可怜相,把700余户搬迁户劫为人质要挟“钉子户”。

  来自天河:首先要搞清楚,“钉子”是怎么造出来的……

  老黄牛:正因“钉子户”不搬迁,导致其他住户迟迟未能回迁,甚至看不到希望,这也损害了回迁户的利益。“钉子户”在寻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也必须顾及他人的利益,起码不要损害他人的利益。 (来源:羊城晚报)
(责任编辑:杨笑)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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