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明令禁止教师有偿家教 家长意见不一
来源:
中国广播网
2009年10月22日17:03
中广网北京10月22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16时45分报道,“在校教师能否从事有偿家教”是较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最近由于各省不同的处理意见,再次被推至风口浪尖。目前,吉林省长春市已明令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参与社会乱办班、乱补课以及有偿补课。详细情况中国之声连线记者赵孟秋进行报道:
主持人:“叫停”有偿家教,长春市做出了哪些规定,对违规者又将如何处罚?
记者:其实对于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现象,长春市教委早在2000年就下发了《禁止教师参与社会乱办班、乱补课、有偿补课的通知》。此后,多次针对中小学教师私自办班补课也进行过专项治理,并明确提出,要下大气力解决“班主任为补习班拉生源,吃回扣”和“课内内容课外讲”等损害教育主旨和教师为师不德的不良现象。
日前,长春市教委再次就教师补课问题下发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以及寒暑假组织集体补课、提前上新课,不得强制或变相推荐学生参加社会上举办的培训班,严禁班主任以任何借口、在校外私自办班及强迫学生到指定的补习班补课,严禁任课教师以任何理由在校外兼职上课。教师私自办班补课,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长春市中小学教职工奖惩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公职。
主持人:对于这样的规定,长春市的教师包括学生家长有何反应?
记者:针对这一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中小学家长。他们中有的认为,老师应恪守本职工作范围。而有的家长则对参加教师推荐或者自办的各种补课班不置可否,觉得这样虽然花费不少,但能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更有家长尖锐地指出,老师这个职业很特殊,一方面政府要保证老师足够待遇,一方面要限制老师不可兼职,就像公务员限制经商一样。
而在采访教职人员时,记者则发现老师们对于有偿补课“一刀切”也有苦衷。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说,由于家庭负担比较重,利用周末给中高考学生补课,属于个人劳动所得。在不影响本职工作情况下,兼职减轻生活压力无可厚非。另外,对于有家长反映课堂“讲一半留一半”的问题,多数老师认为,应是个别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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