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修订通脉强肾酒等药品说明书范本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09年10月22日20:28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药品标准变更等情况,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通脉强肾酒、柴胡滴丸、柴胡口服液和经前平颗粒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有关内容尽快完成说明书和标签的修订工作,相关品种原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自201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已生产的产品除外)。
关于修订通脉强肾酒等品种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的通知
国食药监注[2009]6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以及药品标准变更等情况,国家局决定对通脉强肾酒、柴胡滴丸、柴胡口服液和经前平颗粒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进行修订(见附件)。
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按照附件内容尽快完成说明书和标签的修订工作,相关品种原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自2010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已生产的产品除外)。
附件:通脉强肾酒等品种修订后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附件:
通脉强肾酒等品种修订后的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1.通脉强肾酒(每瓶装135毫升)
说明书标题 通脉强肾酒说明书
注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通脉强肾酒
汉语拼音:
[成份]
[性状]
[功能主治]补肾填精,活血通脉。适用于肾虚引起的腰膝酸软,畏寒肢冷,头晕耳鸣,精神萎靡,夜尿频多等症;对心肾阳虚型冠心病也有辅助治疗作用。
[规格]每瓶装135毫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饭前30分钟服)。
[不良反应]
[禁忌]儿童、孕妇禁用;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不胜酒者慎服。高血压患者慎服。
3.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冠心病患者如出现胸闷、胸痛或其他不适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5.如病情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35~45%,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包装]
[有效期]
[执行标准]
[批准文号]
[说明书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 址: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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