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10月22日电(记者魏贺)援建项目必须严格控制建设投资规模,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和提高建设标准,不得新增资金缺口。四川省日前召开“特殊党费”使用管理工作会议,针对灾后重建中期调整中出现的种种问题,省委组织部要求各市州有关部门切实做好“特殊党费”监管,坚持“用好每一分钱,不出半点差错”,把“特殊党费”项目建成优质工程、安全工程、廉政工程。
据介绍,根据中组部、国家发改委、民政部、财政部4部委下发的《关于抗震救灾“特殊党费”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的“特殊党费”资金分配方案,共下拨四川省“特殊党费”资金80.3亿元。截至9月30日,已下拨“特殊党费”资金76.05亿元,占总资金的94.71%。
“"特殊党费"援建学校项目的投资规模,必须严格按照经中央四部委审批、省里下达的规划执行,不得随意增加投资、扩大规模,随意改变学校性质,切实保证"特殊党费"援建学校项目的完整性、全面性,不得与其他资金混合使用。”四川省委组织部部长柯尊平在会上强调,要把“特殊党费”有限的资金用在保障重点建设项目和恢复完善功能上,从紧安排、精打细算,坚决反对奢侈攀比、铺张浪费,坚决防止建超规模和豪华建筑。
四川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一位负责人透露,“之所以把学校问题单独提出来,是因为在近期由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的灾后重建中期调整中,一些学校重建项目出现了较大的变动,一些地市提出了增加投资的要求。”
据介绍,四川全省共有49所重建中小学校纳入“特殊党费”援建项目,投资估算为19.94亿元,占全省“特殊党费”总资金的24.83%。“现在,一些学校由两所合并为一所,需要增加一些设施;还有一些要求对消除地质灾害增加投资,比如映秀中学。”
“但是按照中组部规定,"特殊党费"建设项目必须按照原有预算严格执行,增加的部分将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另外对于一小部分盲目提出超标申请的项目,我们坚决杜绝。”这位负责人说。
柯尊平说:“"特殊党费"是在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动员党员一次性地自愿交纳的党费,援建项目的经费不可能追加,所以一定要按照批复的规划,把资金管理好,把项目实施好。”
据介绍,四川省委组织部、省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教育厅、审计厅等6部门已经制定了《关于切实加强“特殊党费”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将于近日正式下发。《通知》明确规定,“特殊党费”援建资金主要用于学校地面上的主体工程建设及附属设施建设;超出“特殊党费”资金额度的学校,征地拆迁费用、“三通一平”、教师周转房等费用不得纳入“特殊党费”援建投资概算,由各地在公共设施项目资金中统筹安排、协调解决。各级发展改革、教育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建管理程序,进行项目审批管理。对擅自扩大规模和超标准建设的学校援建项目,要及时进行整改。凡“特殊党费”项目使用管理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首先追究县委书记责任,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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