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逆行夺人命 肇事者昨日被批准逮捕
记者刘昌武通讯员郭翠星
本报讯 说起交通肇事,人们想到的往往是汽车驾驶员。昨天,郑州市管城区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了一名犯罪嫌疑人,而她却是因为骑电动自行车逆行撞死了人。
9月23日下午6时许,郑州居民王春风骑电动车从某工业园区下班回家,快到家时,她推着车由南向北横穿马路。到了马路北半幅,王春风骑上车后沿马路由西向东滑行,刚滑行出两三米,与骑电动车正常行驶的张秀英突然相撞,两人当即都倒在了地上。过路群众急忙拨打了120,救护车赶到后,王春风让其儿子跟救护车护送头部着地的张秀英到医院,她则把两辆电动车推回家。到医院后,张秀英的家属报了案,而张秀英因伤势过重虽经医院奋力抢救最终不幸身亡。
王春风所骑电动车虽属非机动车,但其逆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和“车辆驾驶人保护现场”的法律规定,依法应负全部事故责任。事发后,王春风后悔莫及,因骑的是电动自行车她忽视了交通法规,没想到竟酿此惨祸。
这起案件也给交通管理部门带来思考,目前电动自行车速度绝不亚于过去的摩托车,但电动车不上牌照,交管部门也不强制驾乘人员采取戴头盔等保护措施,这无疑为交通事故埋下了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