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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言碎语”牵出窝串案 福建一国企18人获刑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25日10:03
  10月13日,福建省大田县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陈高鹰有期徒刑十三年,判处乐丁土有期徒刑十年,判处柯景岁、林昌烈有期徒刑三年,乐荣会等6人也分别被判刑。该县检察院从“闲言碎语”入手,成功查处一起发生在国有企业清算过程中的贪污受贿窝案,该起窝案被判刑人员达18名,案值160余万元。

  “黄科旺利用改制大肆受贿!”2008年1月,大田县检察院检察官从县长信箱中得到有关黄科旺(该县改制办主任兼纺织总厂破产清算组组长)的举报信。举报内容非常含糊,后来检察官听到群众一些“闲言碎语”,从中找到了办案线索。2008年6月6日,该院决定对黄科旺立案侦查,最终查明黄科旺受贿、贪污的犯罪事实,后法院判处黄科旺有期徒刑十五年。

  办案人员调查时还发现,纺织总厂有一笔11万余元债权5年未收回。经查,该厂业务员郑乾通隐瞒了货款已收回的事实,骗取货物到异地销售。最终,郑乾通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办案人员在走访群众时还了解到个别离岗职工安置费用、补偿金和应当退还给职工押金等款项存在被重复领取的问题。后调查证实,该厂副厂长陈高鹰,会计陈元彬、林秀华、吴碧芳,出纳罗丽琴涉嫌贪污。陈元彬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林秀华、罗丽琴、吴碧芳均适用缓刑。

  “纺织总厂破产清算时成立的过渡性企业12名股东股份比率异常”、“停产后仍以原企业名义购买设备”……群众的闲谈再次引起办案人员的注意。陈高鹰(原纺织总厂副厂长、宏明纺织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乐丁土(原纺织总厂党委书记兼副厂长、宏明纺织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翁增堆(纺织总厂党委副书记、宏明纺织公司总经理助理)和宏明纺织有限公司的股东乐荣会、林昌烈、柯景岁等12人贪污56万余元的事实也被查明。(陈长回陈进法) (来源:检察日报)
责任编辑: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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