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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红顶黑老大黎强今日受审 三保护伞同时过堂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2009年10月26日02:08

  新快报特派重庆记者 曹晶晶 黄琼

  本案为重庆打黑案迄今被告数量最多,三保护伞同时过堂

  今日上午9时半,重庆红顶黑老大、人称巴南第二富豪的黎强将在重庆市第五中院受审。据悉,黎强案被告人多达31人,被告公司4家,其中黑社会团伙成员21人。三名保护伞——重庆市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原所长蒋洪、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原所长肖庆隆、重庆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二处原处长姜春燕也同时受审。

  黑帮档案

  保护伞:蒋洪、肖庆隆、姜春燕(三人均被诉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

    黑老大:黎强

  骨干:何永红、来有刚、伍树峰、黎德明、伍树芹

  团伙成员:黎萍、张文友、付培军、沈涛、黎兵、杨勇、熊宇、胥平、朱天强、陈万友、郭显立、邓成伦、雷恩科、陈义、蒋强其他被告:张友容、李小强、张学忠、杨洪、李锦均、李维、张祥华

  案卷最多预计审5天

  据了解,黎强案是重庆打黑系列案开审以来,被告数量最多的一次。打黑行动开展以来,重庆市检察机关一共审查起诉的案卷有5000余本,平均每案100余本。黎强等人涉黑案,是近年来检察机关起诉案件中,案卷数量最多的一个,共有240余本案卷。重庆市第五中院透露,该案的审理预计将持续5天。

  主审法官审过谢才萍

  据重庆市第五中院透露,黎强案的主审法官是第五中院刑一庭的副庭长洪涛。他正是重庆女黑老大谢才萍案的主审法官。法院表示,本次庭审安检程序与谢才萍案相同,但为了方便记者更详尽准确地报道案情,允许记者带纸笔记录。

  黎强9宗罪

  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隐匿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

  ■律师连线

  “红帽子”是护身符

  广东省中泽律师事务所周玉忠律师表示,对于黑社会老大,“红帽子”的作用多多:一是护身符,“未经同级人大常委会的许可,不得拘捕人大代表”的规定,让一些黑道人物对代表身份垂涎三尺。二是一旦当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来影响政府决策和立法。三是可以“漂白”黑道出身,使得民众不敢轻易举报,司法机关也“让其三分”。

  一人落马四亲属受审

  今日与黎强一同过堂的有包括其妻子伍树芹、小舅子伍树峰、妹夫何永红和妹妹黎萍。黎强所开办的渝强公司、强劲公司、渝强出租汽车公司、黎强房地产公司等4家公司也成为被告单位。

  对于渝强公司,一些离职的员工说得最多的就是其家族制管理。黎强的亲属占据了渝强公司员工无法坐到的高位。在黎强庞大的企业帝国中,其妻子伍树芹主管财务、妻弟及妹夫负责安全等要职,但拥有绝对控制权的仍是黎强。黎强一垮,其亲属也难逃牢狱之灾。据起诉书指控:黎强的妹夫何永红(渝强公司常务副总、巴南区人大代表、巴南区政协委员)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罪;黎强的小舅子伍树峰(渝强公司副总),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隐匿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罪;黎强的妻子伍树芹(渝强公司股东)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隐匿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罪;黎强的妹妹黎萍(渝强公司会计),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等。

  记者回访了渝强公司,目前该公司仍在运转,马路上仍能看到渝强公司的出租车。

  聚众闹事九车主过堂

  黎强涉黑团伙案中,不仅有庞大的黎强涉黑家族受审,其旗下公司的9名车主也因被控聚众斗殴、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等站上了被告席。其中,付培军、黎兵、杨勇三名被告均为渝强集团路队队长,多次执行黎强下达的群体上访“任务”,向政府施压。

  2006年7月,渝强公司经营的南璧线由付培军负责管理,当时座位核定数和进站等出现了些许问题。经黎强指示,7月3日,来有刚和付培军组织南璧线车主和家属共60余人到重庆市交委、市委信访办进行上访闹事。当日下午,信访办即组织南璧县副县长张继红与黎强协调未果。后张继红等人准备乘车离开时,接到消息的付培军等人组织、煽动数名上访车主,围攻张继红等人乘坐的车辆,并踢、砸车辆。后有民警赶到现场维护秩序,付培军等人抓扯、撕咬和殴打民警,致使4名以上执勤民警受伤。

  事后,市运管局等相关部门经过协调,决定将渝强公司涉事线路车辆核定座位由23座增为29座,渝强公司最终达到了该线路客车变相升值的目的。

  这只是黎强涉黑团伙暴力扩张的冰山一角,通过操纵部分车主、司机频频上访、群体围堵等手段,黎强等还先后强行抢占新线路、暴力垄断自营线路、逼走合法他营线路等。

  荒唐“保单”索赔二百万

  通过暴力手段抢占地盘并非法营运,以操纵集体上访、制造群体事件等频频向政府施压,借机获取营运指标等利益……黎强掌舵的黑社会组织最终确立了在重庆市客运市场的强势地位。13年的时间里,共拿到了重庆的100多条公交线路经营权。

  而随着其组织势力的不断壮大,黎强本人控制客运市场、公然对抗国家对客运行业的正常管理秩序的意图日益明显。2005年11月,黎强召集其他民营运营公司负责人共同组建“共创公司”,公司章程中竟然出现了如此惊人的规定:如公司董事因执行公司事务、执行董事会决议的行为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或被拘留,其他董事每人补助被追究者人民币200万元。如今黎强出事,不知道这一荒唐章程能否有效?

  狂捞红帽添跋扈资本

  黎强曾任重庆市两届人大代表、重庆市巴南区第十二届政协常委、巴南区工商联主席,并在各种民营经济类协会担任要职。“一方面欺行霸市、肆意施暴、坐地收钱,一方面却相继戴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桂冠。”黎强的光环一顶顶加在头上,也引发了一些当地人的质疑。“一个以黑道手段‘经商’的团伙,虽然上缴了税收、创造了就业,但其欺行霸市的‘经营’行为,打压了多少合法经营的企业、破坏了多少潜在的就业机会?涉黑团伙的行径,给百姓生活、生产和心理带来的伤害,又岂是钱可以衡量和抵偿的?”当地一名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表示。

  事实证明,黎强多一顶“红帽子”就多了一份“资本”,更增加了若干倍的跋扈。

责任编辑:李恺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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