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强 原重庆市人大代表。靠打砸抢,短短几年,他拿到了重庆100多条公交线路的经营权。
被控九项罪名,“红顶黑老大”黎强26日受审
新快报特派记者 黄琼 曹晶晶
26日,黎强这名“红顶黑老大”将在重庆市第五中院受审。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行贿罪等九项罪名。
运用“非常之道”垄断公交
现年51岁的黎强户口在重庆巴南区工农坡,而这里也是黎强夫妻俩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创业时的住处。附近的老邻居田女士称,当时黎强一个人开着旧货车到处跑货运,“只要有钱,啥东西都拉”……1996年,黎强正式开始创业,先后成立了重庆渝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渝强公司”)、重庆黎强房地产开发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出租汽车公司、重庆渝强实业(集团)强劲运输有限公司等20余家子公司、分公司和控股公司。
黎强摸索出一条做大公交运输的“非常之道”:先投入车辆进行非法营运,然后采取拦车、堵路、打架等手段,排挤、打压其他客运公司,通过操纵集体上访、制造群体事件向政府施压,借机获取营运指标等利益。
靠着这些手段,在运营的8年间,渝强公司共拿到的公交线路超过100条,出租车500多辆。
进入地产业擅改建委批文
在大张旗鼓地向公交系统扩张的同时,黎强又进入另一暴利行业——房地产。
2001年,黎强控股的房地产公司开始承建重庆“巴南区人民广场”工程,该工程分为A区、B区、C区三个项目。2003年4月,巴南区建委批准B区A栋的层数为16层,黎强控股的房地产公司擅自将其改为32层,随后为办理预售许可证,又采用二次复印的方法将批准文书改为31层,成功欺骗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理了《预售房许可证》。2006年3月,该公司在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相关行政审批等手续的情况下开始建设C区项目,至今未竣工验收,其中C区项目大部分出售给巴南区工商局。通过以上两个项目,黎强共获得非法经营额10284万元,收益5197万元。
黎强落马拖三官员下水
2009年7月14日,黎强被重庆市公安局逮捕,三名在黎强攫取黑金的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官员也随之落马:重庆市沙坪坝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原所长肖庆隆、重庆市巴南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原所长蒋洪、重庆市政府信访办公室二处原处长姜春艳。此外,黎强还涉嫌策划去年重庆“11·3”出租车罢运事件,而其小舅子伍树峰、妹夫何永红则很可能是该事件的主要领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