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10月26日19:45分讯(数字记者徐兴渝) 今日下午,黎强等31人涉黑案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今天下午开始的法庭调查中,对于被控诉的“9宗罪”,黎强只承认了非法营运和隐匿会计凭证两项罪名。
根据起诉书指控,黎强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寻衅滋事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行贿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九项罪名。
在下午的法庭调查中,当审判长洪涛问被告人黎强,对于控诉是否有异议时,黎强毫不犹豫地回答:“肯定有意见!”
黎强辩解道,在被指控的9项罪名中,基本上符合事实的只有两项,就是非法营运和隐匿会计凭证,对于其他的罪名,黎强都给予了否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