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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账户离奇“过数” 港商“被消费”220万

来源:新华网
2009年10月27日08:38
  黄智明质疑,银行明知交易不当也没阻止,令他蒙受损失,希望当局尽快查清事件及堵塞漏洞。图片来源:文汇报

  新华网消息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眼巴巴看着自己的220万元被盗取却无法阻止,这恐怖的经历发生在港商黄智明身上。本月中,他在香港接获深圳某银行的手机短讯通知,他持有的内地借记卡“清晨”被澳门珠宝店刷卡,一笔过消费近220万元人民币。

  由于这非他本人的消费,遂通知内地发卡银行,惟银行以与银联合约规定为由拒绝终止“过数”程序。他连日奔走于银行及派出所,连谁提走巨款也不知,最少要等半年待当局查明事件。

  某银行深圳分行办公室有关人士回应指出,该港商已向深圳公安机关报案,公安局正在调查,该行个人金融部正积极协助警方破案;至于其他详情,银行暂时不便透露。

  银行着卡主报警 公安要双方齐来

  黄智明在内地经营建材贸易生意多年,内地各大银行都设户口方便交易。他表示,是次出事的某银行户口在深圳开户5年,并申请一张借记卡,过去一年资金多次进出也没问题,直到本月14日上午7时,当时他身在香港,提款卡亦没遗失,但手机显示一个清晨4时收到的讯息,指他的某银行借记卡户口在澳门消费近220万。黄智明即时向银行重申,有关交易并非他消费,要求停止过数;当时银行曾称,有关款项未汇出,着他自行报警。

  不过,派出所要求他与银行一同报警,黄智明折返银行查询,对方指支行无权处理,要求他翌日再访;翌日,他到银行了解,银行竟指与银联合约规定,不能中止交易,故220万元款项如常“过数”到银联,再交到澳门一家珠宝店。黄智明表示,银行明知交易有问题,也没尽力保障存户的财产安全,令他震惊。

  交易无签名 超每日50万上限

  怀疑被盗用的借记卡,在内地使用时类似香港的“易办事”,按口令即可过数;在境外时则用作信用卡,通过银联可于境外消费,需持卡者以口令及签名作实。黄智明表示,有关交易需刷卡处理,相信与网上被盗口令无关。他曾要求银行交代巨款汇到哪里,惟银行称要30天后待银联出帐单才知晓;他引述公安说法称,当局一般需180天经初步调查才有结果。他指出,今次资金被盗用,影响公司周转。

  黄智明又质疑,该借记卡在内地提款每天仅限5至10万元,每日户口转帐以50万元为上限,他不明白220万元为何竟能轻易一笔过汇出?他又提醒港人,如在内地有巨额存款,最好将资金分散多个户口以减少损失,亦要小心被匪徒套取提款卡资料。

  立法会议员谢伟俊表示,有信心协助苦主追回失款,惟相信需时很长。他认为,黄智明已尽责通知银行截数,事主如有损失,银行应负责赔偿。 (来源:新华网-港澳频道)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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