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狐网站
搜狐 ChinaRen 17173 焦点房地产 搜狗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时事

公款吃喝也是“非法占有”

来源:人民网
2009年10月28日07:45
  新闻背景:最近,浙江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傅平洪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处有期徒刑11年。引人注目的是,他用公款为自己吃喝玩乐埋单的44万余元,也被法院全额认定为贪污款。

  公款吃喝也是“非法占有”

  公款吃喝入贪污罪,于法有据。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公款吃喝,同样是将公共财物“非法占有”,与贪污没有差别。

  在此问题上,确实还有很多细节需要推敲,比如怎样区别公款吃喝和正常公务接待,如何提取证据,在集体公款吃喝时如何区分责任等。但对于公款吃喝入罪,并不能因此裹足不前。实际上,各种禁止公款吃喝的规定、公务接待的标准,相当明确,只要能做到公开、透明,将公务消费“晒”出来,界定、取证、究责的难题,也就不难解决了。

  (张森林)
责任编辑:李孟漪
上网从搜狗开始
网页  新闻
*发表评论前请先注册成为搜狐用户,请点击右上角“新用户注册”进行注册!
设为辩论话题

我要发布

近期热点关注
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搜狐 | ChinaRen | 焦点房地产 | 17173 | 搜狗

实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