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七部门严查教育收费 无法清退的将收缴国库
能清退的坚决清退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彭鹏 通讯员沈佳报道:记者昨从省物价局获悉,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省物价局将联合教育厅等六部门开展全省教育收费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从11月1日开始,12月15日结束。检查的时限为2008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2007年没有检查的单位,检查的时限为2007年秋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追溯到上一年度。
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级各类学校、地方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涉及教育的收费行为。重点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等政策落实情况;公办高中“三限”政策落实情况;高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学校以改制、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等行为开展检查。
此次检查充分利用部门联动机制,对检查认定的问题,能清退的坚决退还给学生,无法清退的依法收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