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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对“三河三湖”347个国控断面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的水质监测情况显示:淮河、辽河为中度污染,海河49.2%断面水质为劣V类,巢湖平均水质为V类,太湖平均水质为劣V类,滇池平均水质为劣V类。
审计署10月28日发布今年第13号审计结果公告,公布了辽河、海河、淮河、太湖、巢湖、滇池水污染防治绩效审计调查结果。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历经6年时间,投入近千亿元资金,涉及8000多个项目,“三河三湖”污染防治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整体水质还是比较差。
36.53亿元费用
被少征、挪用和截留
尽管投入巨额资金,但并不是所有钱都得到了有效使用。审计发现,部分水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
涉及挪用和虚报多领的水污染防治资金有5.15亿元。少征、挪用和截留污水处理费及排污费更是高达36.53亿元。
审计发现,涉及水污染防治项目资产闲置的问题金额高达8.06亿元,有206座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污水能力达不到设计要求。
重污染企业注册登记
竟无须环保审批
将环保审批作为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前置条件是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的重要手段。但审计发现,目前法律、行政法规仅对经营危险废物、设置拆船厂以及设立娱乐场所等特种行业有此要求,其他绝大多数行业,包括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都未列入。
总磷、总氮是反映湖泊污染状况的主要指标,但审计发现,目前有关部门在水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和环境统计报表中,均未包括这两个指标,不利于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和水质状况的全面反映和评价。
环境执法不到位
污水处理厂排污水
审计发现,“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五年规划下达时间比较滞后,部分项目责任主体或资金来源不够明确,造成规划执行不十分到位。
部分地区环境执法不到位。如淮河和巢湖等5个流域1199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验收工作不够规范。部分入湖河流及源头地区水污染治理力度不够。如流入滇池流域的29条河流水质目前为劣Ⅴ类。
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不达标、污泥和垃圾渗滤液未妥善处置,造成二次污染。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8日电/记者张晓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