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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政府发布通告 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09年10月29日14:38
  10月28日,承德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全市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对因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据了解,今年以来,承德市区偶有居民在傍晚时分燃放孔明灯,飘忽不定的孔明灯给世界文化遗产避暑山庄和外八庙造成了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再加上目前承德正处于天干物燥、火灾多发季节,承德市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于昨日下发了《承德禁止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的通告》。《通告》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广大市民应自觉维护公共安全,不自制、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对生产、销售“孔明灯”的企业、商场,由工商部门依法查处;对销售孔明灯的流动摊贩,由城管部门依法查处;对非法燃放孔明灯危及公共安全的,由消防、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对因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将加强联动,对不服从管理,拒绝、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尉迟国利) (来源:长城网-燕赵都市报)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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