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提高大学生普通门诊医保待遇
来源:
新华网
2009年10月31日16:08
新华网南宁10月31日电(记者王军伟)《南宁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学生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于近日正式实施。这一《办法》取消了原有的医保个人账户,在保证大学生缴费30元不变的基础上,直接返还40元给高校作为门诊统筹基金,由高校统一管理。
根据这一《办法》,参保大学生除了继续享受原有的住院、门诊大病及意外伤害报销待遇外,其普通门诊费用也将获得报销比例不低于30%和报销最高额度不低于200元的医保待遇。而在原政策中,大学生看普通门诊只能享受15元的个人账户待遇。
据记者了解,南宁市自实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以来,目前共有21所高校递交了12万份大学生参保资料,大学生的参保率已超过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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