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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60万头野猪与山民争食 专家建议限量猎杀政府补偿办法即将出台

来源:法制日报
2009年11月03日08:46
  近日,记者在采访途中巧遇甘肃省陇南市徽县麻沿河乡四坪村村主任王爱平,他拉住记者就说:“今天我要抓紧去把玉米收了,如果再多留一晚,野猪来了,那就麻烦了。”

  “要抓紧收了!我的两亩地小麦,今年被野猪糟蹋了一半。”站在一旁的村民刘建设附和着说。

  野猪数量的激增,本是生态环境改善的可喜讯号。但在陇南,60多万头野猪,却给居住在林缘地带的农户们带来了无尽的苦恼。

  猪进人退

  野猪破坏使村民弃耕900多亩

  四坪村位于东西走向的河谷地带,周边均是森林茂盛的大山。四坪村村主任王爱平说,入秋后,野猪开始从山上下到河谷里觅食,成群结队的野猪频繁出没,全村有近300亩庄稼被毁绝收,84户村民的庄稼几乎全部受害,其中最严重的收成减少了半数以上。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四坪村以东数公里外的新店和阳坝两村。

  在阳坝村村民李建民印象中,地里的庄稼,几乎样样都能成为野猪的食物。他说,几年来,每年从农历二三月开始,土豆下种之后,野猪就到农田里拱种子;当小麦青苗刚长到10厘米左右的时候,野猪又来啃青苗;而到了夏秋之际,黄豆、玉米等作物熟了,“天天都得防野猪”。

  李建民家原本有十几亩山地,由于野猪为患,为了便于守护,他不得不放弃离家较远的田地,只耕种房屋附近的3亩。即便如此,今年,地里的庄稼还是少了一半。

  像李建民这样,因为野猪之害而弃耕的村民不在少数。徽县林业局动物保护站站长张一民告诉记者,几年来,因为野猪的破坏,阳坝村村民退耕、弃耕田地达900多亩,村中的可耕种面积正在一点点减少。

  张一民介绍说,徽县北部山区4个受害乡镇,麻沿河乡的情况最为严重,野猪危害的农田达4000多亩,占到全乡可耕种面积的30%。而在徽县18个乡镇中,除地处徽成盆地腹地、丘陵地带的部分人口稠密的乡镇受害较轻外,嘉陵、虞关、永宁、柳林等6个南部山区乡镇的农户,也备受野猪的困扰,其中处于林缘地带的农田几乎都没有收成。

  由于部分山区地广人稀,一些独门独户住在山沟里的农户,只得远离耕地,被迫迁往人口较多的村落居住。

  “野猪在前进,而人在后退。”张一民说。

  谨慎猎杀

  既保人类利益又保动物种群

  “不能猎杀,就只能吓唬、防范。”面对身后大片被野猪毁坏的玉米,在地边守护了70多天的四坪村民党润女满脸无奈。她告诉记者,每每夜幕降临后,野猪就成群结队到地里来毁庄稼,发现后,她便马上起身围着田跑,一边跑,一边点燃手中的鞭炮,以此来吓退野猪。

  “但这种办法只能管用一两天,过后野猪就又来了。”村民们告诉记者,为了防范野猪来袭,不少人在地里搭建了庵房,放鞭炮,敲击鼓、脸盆等物,发出巨响吓唬野猪,还有人在田地周围拉起了1米高的防护网,但效果都不明显。

  在陇南市两当县农牧局工作的张建军是陇南市政协委员。在今年召开的陇南市“两会”上,他提交了《关于下达猎捕危害性较大野生动物指标》的提案。提案说,近年来,野生动物进入农田、村庄践踏祸害农作物,其中尤以野猪活动特别猖獗,经常袭击群众,造成伤人事件,建议有关部门有计划地给两当县下达危害性较大的野生动物猎捕指标,确保林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由于野生动物资源属国家所有,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可擅自猎杀。陇南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站长杨飞禹认为,在保障生态平衡的基础上,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进行限量猎杀,以控制野猪种群的增长,保护野生动物食物链的平衡,最终随着其天敌动物数量的增长,放弃限量猎杀,达到新的生态平衡。

  兰州大学教授刘乃发认为,任何一处生态环境,对野生动物的种群数量都有一定的承载力,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是否过多,应采取哪种方法进行处理,都需十分谨慎,必须有可信的科学依据。“人为控制野生动物种群的数量,必须建立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基础上,才能既保护人类的利益,又确保动物种群的稳定发展。”

  刘乃发建议,对野猪进行限量捕杀,需要相关部门组织专门的科研人员对林区的野猪种群数量进行基础调查和危害评估,如果种群数量超标需要猎杀,也要严格控制猎杀的数量、雌雄及年龄段。

  酝酿补偿

  损害补偿办法正在征求意见

  野猪泛滥,给居住在林缘地带的农户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这个损失,应该由谁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因保护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据了解,甘肃省目前尚未制定相应的损失补偿标准及配套政策。

  徽县林业局动物保护站站长张一民介绍,由于政策不配套,所以,对于群众反映的野猪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问题,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只能进行政策性解答,无法解决补偿问题。

  令人可喜的是,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为了依法规范国家和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补偿,由甘肃省林业厅组织起草的《甘肃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损害补偿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期正在广泛征求各地林业部门的意见。该《办法》的正式出台将意味着野猪对农户造成侵害的损失补偿问题有望得到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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