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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老板携10万电费款人间蒸发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2009年11月05日05:29
  本报讯(记者姚卓文通讯员卢志辉)供电局的欠费通知书一封封地寄来,让定期上交电费的革新路新民五街海逸半岛的业主纳闷起来。经了解发现,原来是小区物管的老板黄某挪用了这笔约10万元的电费人间蒸发。

  为了让小区避免停电的境地,小区由几个热心人成立了一个临时委员会,代为管理着整个小区。目前8月拖欠的21184元电费已由其中一位业主骆小姐代收后补交上了,其他月份的电费,小区的业主还是希望能够将物管老板找到之后,向其追讨。记者昨日也多次拨打了黄某电话,可是每次电话接通之后都自动转至中文秘书,始终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非物管费最好不要代收

  物管老板卷款潜逃已不是新鲜事,物管老板卷走的款项一般包括业主的水电费、物业维修基金以及水电押金等。在2007年6月,天河的金坤花园就发生过物管老板卷款逃跑的案例,当时业主估算,卷走的不仅仅是业主的水电费,还有物业维修基金、水电押金等超过120万元。“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麻烦,关键还是小区的住户未能办理一户一表。”骆小姐也意识到这一点,在经过这次教训之后,小区里每户住户都能装上电表,以后抄表到户,就可以免去让物管代缴电费的麻烦了。如海逸半岛的水电费并没有办理一户一表,由物管代收就存在被物管挪用的风险。

  资深人士建议,除了物业管理费之外,业主交纳的其他费用最好不要由物业管理处代收,这样就能将物管卷款走佬的风险降到最低。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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