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直击
本报记者 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 王先富 葛东方
图为王菊凤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王先富摄
11月3日,浙江省台州市兰鑫商务酒店原法定代表人王菊凤,因涉嫌集资诈骗4.7亿余元在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这是台州迄今最大的一起非法集资案。
女能人庭上声音如蚊子
旁听席上一百多人,受害人就占了三分之一,其中不乏当地商界精英,他们都被眼前这个45岁的单身女人骗了,有的几乎是倾家荡产。
这个曾一度在台州名声显赫的时尚女能人站在法庭上,自始至终都比较冷静。
法庭上,主审法官和主诉检察官的卷宗都叠得有几尺高。仅公诉书就有24页,长1万多字,公诉人读了1个多小时。
据指控,2005年至2008年,王菊凤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制造了她与台州市政府领导、市领导亲戚合伙做生意的假象,虚构投资铁路、环保、市政府采购等项目,非法集资4.7亿余元。这些钱大部分被用来支付高额利息、个人挥霍与“六合彩”赌博。其中,赌博累计输掉2703万元。至案发,造成损失1.28亿元。
庭审中,王菊凤对被指控的大部分事实含糊其辞或不作正面回答。她说话声音轻如蚊子叫,法警把话筒给她调整了,她还是把声音压得很轻。
公诉人问她做什么生意,她说是外贸和酒店,问她有没有投资铁路、环保等其他生意,她不说话了;
问她赌六合彩的2000多万元是哪里来的,她说是从姐姐那借的,姐姐也是向人家借的。公诉人说,你这么说,你姐姐也要承担责任,她就不吱声了;
审判长问她,以前在警方和检察院做的笔录是否属实,她也不回答;
……
审判长好几次提醒她如实回答,她还是答非所问。
对1.28亿元“亏空”的去向、用途等焦点问题,她被问急了就说,“细节问题,我不想解释,也无法解释,反正已讲不清楚了,随便你们定(什么罪)好了”。
不愧是圈钱的“能人”
当日和王菊凤一同受审的还有李辉彬、陈文敏、伍玉华3名被告人,他们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挪用公款罪。这3人都和王菊凤的“圈钱”有关。
李辉彬,46岁,台州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为了赚取高额利息差,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1029万元,再以月利9%至15%转借给王菊凤。至案发,造成损失329万余元。另外,王菊凤在李辉彬等人为庄家的“六合彩”投注站累计输掉4862万元,赢回2429万元,亏空2433万元。而李辉彬从中非法获利300万余元。
陈文敏是黄岩区某模具厂的法定代表人,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累计1786万余元,转借给王菊凤,造成损失951万余元。他还伙同黄岩新来村原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均已判刑)挪用该村土地征用款2000万元,借给王菊凤用于营利活动。
伍玉华是王菊凤的好姐妹,曾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9年,在保外就医期间,为王菊凤吸收资金210万余元。
受害人联名要求轻判
开庭前,主审法官找几十个被害人核对被骗数额,就用了整整一天时间。对于大多数“借款”,王菊凤都表示认可,只有几笔有异议,她说借的钱已经还了,有的还是高于本金支付了高利息。
“王菊凤与陈文敏、李某、童某(另案处理)等人资金往来的数额都是不清楚的。用现金支付了受害人的,现金具体的数额没有查清楚。王菊凤造成的损失数额远远低于1.2亿元,在受害人自报的数额中,不排除受害人虚报的情况,应当按照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数额进行剔除。虽然各受害人在本案中损失比较大,但受害人也存在过错,受害人看中王菊凤的高额利息,才借款给她,可以适当减轻被告人的法律责任。”王菊凤的辩护人在庭上为其作了辩护。
由于有几笔借款找到了新证据,在原有4.7亿元的金额基础上,王菊凤的非法集资总额还要增加100多万元。
伍玉华在法庭上号啕大哭,王菊凤没有表达任何歉意和后悔。庭审结束后,有记者想采访王菊凤,被她愤然拒绝。
几十名参加旁听的受害人也和王菊凤一样冷静。据了解,之前,他们曾多次去有关部门上访,希望从王菊凤被扣押的财产中分一些钱回来,还联名要求法院对王菊凤从轻处罚,希望她出来,还能弄到钱,好还他们。
法庭将择日宣判。